贵州省余庆至安龙高速公路罗甸至望谟段房建工程装饰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期)招标公告

贵州省余庆至安龙高速公路罗甸至望谟段房建工程装饰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期)招标公告

贵州省余庆至安龙高速公路罗甸至望谟段房建工程

装饰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期)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发改交通[2015]1651号批准建设,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黔交建设[2015] 242号文批复初步设计,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黔交建设[ 2017]40号文件批复施工图设计。项目业主(招标人)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专项资金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35%,银行贷款6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房建工程装饰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期)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本项目是《贵州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08-2030)“6纵7横8联”中“六横”余庆至安龙高速公路的组成部分。主线起于罗甸县沟亭乡布苏,与在建的惠水至罗甸高速公路顺接,经逢亭、罗苏、桑郎、纳夜、大观、望谟南、坝算,止于望谟,终点接新建的望安高速公路,主线全长约74.9km。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主线在布苏(枢纽)、逢亭、罗苏、桑郎、纳夜、大观、望谟南、望谟(坝算枢纽)设置8处互通式立交。设置分离式立交9处、通道及人行天桥27处;支线设置通道2道。另建蔗香支线19.501公里,其中打哨至青岗林路段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青岗林至蔗香路段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0米。

(二)贵州省余庆至安龙高速公路罗甸至望谟段建设工程中罗甸至罗苏段沿线站房站点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门、窗、外墙及外立面装饰、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电气、消防及给排水及安装工程、水配房设备工程、外水引入、收费站“双创”)设计施工总承包及完成消防报审、验收、移交相关工作。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划分、工程内容见下表:

标段号

起点桩号

终点桩号

里程长度(km)

工作内容

18-1

主线K0+000

主线K19+689.256

19.689

贵州省余庆至安龙高速公路罗甸至望谟段建设工程中罗甸至罗苏段沿线收费站、收费天棚、隧道变电所及水配房等站点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及设备工程(门、窗、外墙及外立面装饰、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电气、消防及给排水及安装工程、水配房设备工程、外水引入、收费站“双创”)设计施工总承包及完成消防报审、验收、移交相关工作。

沿线各站点情况见下表:

罗望项目房建施工图规模汇总表

序号

标段

站点名称

施工图设计车道数或类别

建筑面积(m2)

用地面积(亩)

1

18-1

逢亭收费站(收费综合楼、养护综合楼、水配房、收费天棚、值班室)

4入6出(Ⅲ级)

3433.05

78.00

2

罗苏收费站(收费综合楼、水配房、收费天棚、值班室)

4入6出(Ⅲ级)

2309.04

54.02

3

隧道变电所 (隧道变电所1-有人值守3处、隧道变电所2-无人值守)2处;隧道水泵房3处

-

1220.96

10.5

小计

6963.05

142.52

(三)计划工期: 62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10月30日;计划交工时间:2017年12月30日。

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时间为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持有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证书;2016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流动比率大于1;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企业最新信用等级(以设计和施工信用等级评价中较低的为准)的最终引用将按照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文件)和《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文件)(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上查询)中有关规定执行。按上述规定确定的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中C级及以上企业,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为D级的企业的投标申请。

投标人在省交易中心报名时自行确定填报信用等级,如因投标人查询有误或填报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

(四)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为避免出现上述关联情况,招标人鼓励具有关联关系的企业协商推选出信誉好、实力强的企业参与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1日上午0900分至2017年9月27日下午1700分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sggzyjyzx.cn)报名缴费,报名缴费后可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首次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先办理CA认证证书)。

(二)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500 元/标段,图纸资料售价为人民币2500 元/标段,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二)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1017日下午14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300分至1400分,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贵阳市遵义路65号)会议室,面交招标代理公司,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将于上述时间和地址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会议。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贵州招标投标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七、 其他

(一) 首次进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

(二)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补遗书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八、投诉举报的处理

(一)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二) 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厅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交通运输厅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厅不予受理。
省交通运输厅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基本建设管理处,电话:****-********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小河区开发大道1号

邮编:550004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建和欣苑1单元403

邮编:050071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话:189*****710

交易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65号贵州省展览馆

电话: 0851- ********

2017921


附件一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持有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证书。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2016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流动比率大于1;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1.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停产的行政处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2.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在工程建设领域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别重大安全事故;

3. 投标人目前没有受到交通运输部或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作出的,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4. 投标人在贵州省公路建设市场未发生重大违约问题;

5. 投标人在最新贵州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的综合考核定级中,未被评价为D级;未进行评价的企业按《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文件)和《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文件)(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上查询)规定确定的最新信用等级不为D级;

6.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自2014年1月1日至检察机关出具《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日期,在全国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犯罪记录。

注:检察机关出具《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七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之间。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

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5年以上房建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经验。

项目设计负责人

1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高级室内建筑师, 10年及以上类似工程设计工作经验。

施工技术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6年以上房建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经验。

注:1.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持证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正在办理变更的必须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其它证明无效)。

2. 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上任职(若被公示为其他中标项目拟派主要任职人员,视为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否则一经查实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中标资格。


附件二评标办法(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2.1.2

第一个信封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状况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经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设计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施工技术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关联关系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其他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2.1.3

第一个信封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款规定

装修材料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条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

承包人建议

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规定

其他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投标人陈述:在经过第一个信封形式与响应性评审及资格评审后,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现场陈述。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设计方案陈述和施工组织计划陈述,设计方案陈述须由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进行陈述,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施工组织计划陈述必须由本项目项目经理进行陈述,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

2.2.1

第一个信封分值构成

(总分50分)

承包人建议书:15

资信业绩部分: 15

承包人实施方案:20

2.2.1

第二个信封分值构成

(总分50分)

投标报价:50

2.2.2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

在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且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综合得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前三名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本项目的评标基准价。

注:(1)如果投标人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且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综合得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前三名,但是在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2款规定的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不计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情况,那么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下一个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递补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以此类推。

(2)满足计算评标基准价要求的投标报价不足三个时,按实际数量的投标报价的平均值计算评标基准价。

(3)投标人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综合得分相等时,以评标时采用的信用等级较高的优先;评标时采用的信用等级也相等的,以承包人建议书得分高的优先;承包人建议书得分也相等的,以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较早的优先;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也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择优确定。

(4)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第二个信封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2.1.1(1)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1、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2、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若由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报价函签署的日期应在授权委托书委托期限以内。

3、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文件)未存在如下任一情形:

a、未在投标报价函上填写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b、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

c、投标报价函中的投标报价大写有错误且无法唱出;

d、提交了调价函或提交了选择性报价;

e、开启的封套标段编号、投标文件封面的标段编号及投标报价函载明的标段编号不一致。

2.2.4(1)

承包人建议书评分标准

见附件1

2.2.4(2)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见附件2

2.2.4(3)

承包人实施方案评分

标准

见附件3

2.2.4(4)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见附件4

其他

1、第二个信封澄清过程中,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应当否决该投标人的投标:

(1)投标人拒绝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

(2)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通过第二个信封评审的投标人按综合得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由高到低顺序排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不足3名的以实际数量计,若在同一个标段中由于投标文件被否决投标导致的有效投标文件只有1个的情形时,则该标段不再推荐中标候选人)。当综合得分相等时,以评标时采用的信用等级较高的优先;信用等级也相等时,以承包人建议书得分高的优先,承包人建议书得分也相等时;以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时;以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较早的优先;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也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择优确定。


附件1:

承包人建议书评分标准

满分15分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承包人建议书

设计方案构思,理念

5

设计方案对本项目的功能需求性、经济性、环保性等的描述

功能需求满足程度

4

门、窗、外墙及外立面装饰、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电气、消防及给排水及安装工程、水配房设备工程、外水引入、收费站、养护办公楼的日常办公、住宿等基本功能需求,包括公共卫生间(男女卫生间、残疾人卫生间等)。

设计资料完整性

2

设计资料中包含针对本项目的设计目录、设计标准、使用说明,设计功能等资料

设计负责人陈述

2

设计方案阐述清晰,切合项目特点

工程设计变更费用下浮比例

2

当本项目工程设计发生变更时,调整后的设计总费用依据国家计委2002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后下浮40%结算的得2分,在下浮40%的基础上每上浮1个百分点,减0.05分,本项最低得0分。

备注: 前四项按4个等级评定:“很好”计分值的90%~100%,“较好”计80~90%,“一般”计70%~80%,“较差但可行”计60%~70%。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上述规定,独立评分并签名,各评审因素得分不应低于其满分的60%,各评审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打分的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时),评标委员会成员为7人及以上单数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
附件2: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满分15分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1

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8

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每完成1个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的房建装饰装修设计及施工总承包业绩(或1个房建装饰装修设计业绩及1个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的房建装饰装修施工业绩)加2分,最高加8分。

2

拟派现场的项目经理业绩

2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2分;每有1个房建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经理业绩加0.4分,最高加0.8分。

3

拟派现场的项目设计负责人业绩

2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2分;每有1个房建装饰装修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业绩加0.4分,最高加0.8分。

4

信用

3

投标企业最新信用等级(以设计和施工信用等级评价中较低的为准)的最终引用

将按照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文件)和《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文件)(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上查询)中有关规定执行。

AA

A

B

C

专业评价

综合评价

专业评价

综合评价

-

专业评价

综合评价

+3.0

+1.5

+1.5

+0.8

0.0

-3.0

-1.5

注:投标人信用等级的引用原则:①优先引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的信用评价等级,如投标人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无信用评价等级,②则引用交通运输部评价等级。③如无交通运输部评价等级,则引用投标单位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的信用评价等级。以上同一优先级中,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本项目施工专业指装饰装修工程专业,设计专业指装饰装修工程专业。)优先于不分专业的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优先于非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若同一投标人出现多个“非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时,按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引用,即引用其中等级较高的评价结果)。

无上述①、②、③3种信用评价等级时,按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文件)和黔交建设[2016]291号文件中相关规定确定。


附件3:

承包人实施方案评分标准

满分20分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1

装饰装修材料材质

8

材料的品牌、品质等

2

施工组织计划

4

项目目标(质量、工期)、项目实施组织形式、项目阶段划分、项目实施要点、项目管理要点、项目工作分解结构。对项目各阶段工作要求、项目沟通与协调程序等

砌筑工程、隔墙板安装、防水工程、地面工程、顶棚工程、墙面工程、门窗工程、水暖工程、电气工程施工的工序、时间、质量、安全等控制措施

3

项目经理陈述

2

施工组织方案阐述清晰,切合项目特点

4

工程施工调整费用下浮比例

6

当本项目工程施工发生变更时,调整后的施工总费用依据《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及《黔建建通【2014】463号》计算下浮15%的得6分,在下浮15%的基础上每上浮1个百分点,减0.4分,本项最低得0分。

备注:前三项按4个等级评定:“很好”计分值的90%~100%,“较好”计80~90%,“一般”计70%~80%,“较差但可行”计60%~70%。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上述规定,独立评分并签名,各评审因素得分不应低于其满分的60%,各评审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打分的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时),评标委员会成员为7人及以上单数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


附件4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满分50分

投标

报价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偏差率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当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8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5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用公式表示如下:

F1=F-│D1-D│/D×100×E

式中:F1=投标人报价得分;

F=报价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50;

D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D=评标基准价。

若D1≥D,则E=0.8;若D1,则E=0.5。财务得分最低为0分。


标签: 总承包 设计施工 装饰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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