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开发区河长制“一河一策”行动计划编制招标公告
经济技术开发区河长制“一河一策”行动计划编制招标公告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长制“一河一策”行动计划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资格后审)
1. 响应条件
本采购项目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长制“一河一策”行动计划编制项目采购人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工作局。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实行竞争性磋商方式,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实施区域: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2 采购范围:详见第五章。
2.3 服务地点: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4 服务期限:需在五十日内完成一河一策编制任务并提交报告,报告经主管部门审查后五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工作并提交最终报告(根据编制指南)
2.5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3.1 响应单位必须是具有企业法人资质,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响应单位没有因骗取成交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响应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水利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3.5项目负责人要求:为响应单位正式员工;
3.6响应单位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响应单位、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有无行贿行为记录或行贿犯罪档案的书面证明材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3.7现场勘察承诺函;
3.8本次竞争性磋商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响应单位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并提供联合体协议;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资格后审需提供下列材料
4.1 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开具的对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证明(原件);
4.2、响应单位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
4.3 响应单位资质证书;
4.4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响应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与响应单位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企业为其交纳的2017年3月至2017年8月的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
4.5提供当地检察院近两个月内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4.6现场勘察承诺函;
4.7联合体协议(如为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请各响应单位按以上要求携带所有资格审查材料供评审小组审查。因未携带材料或携带材料不全,由此引起的后果由响应单位承担。如发现响应单位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响应单位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谈判,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谈判资格,并由该响应单位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5. 磋商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6. 响应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公告日起至开标之前。
6.2获取方式: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政府采购网(www.ntkfqztb.cn)下载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
7. 响应文件的递交
7.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14时00分,地点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二 开标室(南通开发区新开北路宏兴路南) 。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工作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丁晓虎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国际广场A座2202室
联系人:章晓晖 电 话:189*****209
2017 年9月2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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