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庄窠集镇马浪村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招标公告
2016年庄窠集镇马浪村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招标公告
广河县2016年庄窠集镇马浪村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广河县2016年庄窠集镇马浪村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项目经临州发改农[2017]412号文件批复。建设单位为广河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建设资金为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及线上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工程概况:对马浪村约500平方米的民宅外墙墙体进行刷白;对马浪村约75平方米的实体砖砌围墙进行刷白美化;对中咀根河290米河道进行治理,美化河道;在各村社道路重点路段设立统一的标示牌共3个。
2.2施工工期:45天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的企业,建造师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技术负责人达到中级以上职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17年9月21日至 9月27日(现场报名节假日除外)。
4.2网上报名及下载标书须知:
登陆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xggzyjy.com/),选择对应项目的招标公告,免费下载使用。投标单位也可进入“电子招投标系统”,在“招标方案”中点击“标段(包)”,选择相应招标项目下载招标文件。
4.3 现场报名时携带的证件及资料: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取费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建造师注册证,建造师安全考核证,建造师身份证,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五大员(预算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测员,机械管理员)资格证含身份证复印,(省外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壹级建造师)、省外企业必须办理进甘投标备案。投标单位未进入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企业不得参与报名投标。各投标企业提交检察院预防处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回执。以上证明材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同时提供三套报名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所需纸质资料,由投标企业委托授权的人员在限定时限内送至中心一楼服务大厅综合资源交易科窗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 10月19日15时00分之前。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0月19日15时00分。
5.3开标地点: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厅(甘肃省临夏市青年路2号)。
7、项目监管单位
广河县发展改革局
8、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河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马伟祥 133*****381
地址:广河县
招标代理单位: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临夏分公司
联系人:吴永杰133*****936
地址:临夏市崇文路崇文小区1号楼5单元
2017年9月21日
标签: 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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