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楼及配套设备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第二次)
平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楼及配套设备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第二次)
2017/09/21 13:10:58
项目编号 ****************9SJ项目名称 平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楼及配套设备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第二次) 开标时间 2017年09月21日评标时间 2017年09月21日第一中标候选人主体: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成员:核工业江西工程勘察研究总院投标报价(费率) 80.0000% 项目负责人 杨雄光 第二中标候选人主体:兰州市城市建设设计院 成员:四川省川建勘察设计院投标报价(费率) 80.0000% 项目负责人第三中标候选人主体:珠海中皓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成员:核工业赣州工程勘察院投标报价(费率) 80.0000% 项目负责人公示日期2017.09.22--2017.09.25 投标文件废标原因异议处理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处理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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