趸船、巡逻艇招标公告

趸船、巡逻艇招标公告

上海市政府采购第2008-00427号信息--上海市航务管理处趸船、巡逻艇第2次采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上海市航务管理处趸船、巡逻艇第2次采购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a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b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点击注册)
c 允许联合投标,但联合投标必须确定其中一个联合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方。全权代表方应该参加投标活动,并连带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联合投标须向招标人提交联合各方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投标协议书》应对所有联合在法律上均有约束力。联合投标方的资质按联合各方中资质最低的一方确定。
d.具有主管部门认可的相应的生产技术条件;
e.本身或委托的设计单位应具有船舶设计的经营范围;
f.第2包A级航区钢质高速巡逻艇要求具有建造薄板高速船之经验。
1、项目概况:
招标编号:shcg08-00287
招标项目:上海市航务管理处趸船、巡逻艇第2次采购
项目内容、数量及要求:
本项目共有2个包,为保证质量和交货的及时性,报价人只可选择其中1个包进行报价:
第1包B级航区钢质趸船1艘(总长22.3米,型宽6.0米,甲板以上一层建筑满足4-6人签证办公,海事处理和生活休息)预算总额为80万元,超预算将作废标处理;
第2包A级航区钢质高速巡逻艇1艘(总长为18米,航速大于等于28公里/小时)预算总额为80万元,超预算将作废标处理。
交付地址:用户指定地点(上海市范围内)
交货日期:趸船:合同签订后60天;巡逻艇:合同签订后90天。
交付状态:设计、建造、安装直至验收合格。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08年10月27日起上午9:00~11:00 下午1:00~4: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点击下载格式)和本人身份证,到上海市陆家浜路1060号1号楼4楼(购买或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08年11月18日(星期二)10:00之前送达,同时应将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支票或汇票)直接交付招标人。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开标定于2008年11月18日(星期二)10:10在上海市陆家浜路1060号1号楼4楼进行,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届时出席。
5、以上详情同时可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shzfcg.gov.cn 或www.sh-procurement.gov.cn)上查询。
招标人: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上海市陆家浜路1060号1号楼4楼
邮编: 200011
联系人:王惠雯
电话:***-********
传真:********
Email:whw@sh-procurement.gov.cn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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