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20年发电副产品(灰渣、石膏)综合利用及处理招标公告
2018-2020年发电副产品(灰渣、石膏)综合利用及处理招标公告
中投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国投盘江2018-2020年发电副产品(灰渣、石膏)综合利用及处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国投盘江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实施地点:贵州盘州市柏果镇洒基
合同期限: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项目概况:国投盘江发电有限公司为2×300MW循环流化床机组,#1、#2机组分别于2013年7月和2014年12月投产。#2机组已于2014年12月份建设投运石灰石—石膏湿法全烟气炉外脱硫装置;#1机组目前采用炉内添加石灰石的脱硫方式。根据国家环保政策要求,在合同执行期间#1机组可能增加建设石灰石—石膏湿法全烟气炉外脱硫装置。贮灰场位于厂址的东北面大坪地小石垭口,省道S212从灰场西侧经过,距离厂址直线距离约9km,公路距离约17km(投标人须自行实测,并根据实测结果进行投标报价)。距招标人约6km处设有小云尚铁路货运站,投标人如需使用小云尚铁路货运站进行发电副产品运输,铁路运输能力及费用等相关具体事宜由投标人自行解决。因招标人主锅炉为循环流化床锅炉且大比例掺烧煤泥,灰渣品质较常规煤粉炉机组存在一定差异,发电副产品(灰渣、石膏)品质参数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款 (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1 | 0645-17ZB0392/01 | 国投盘江2018-2020年发电副产品(灰渣、石膏)综合利用及处理项目 | 1、负责灰渣、石膏综合利用及处理; 2、负责灰库、渣仓的卸料运行操作工作; 3、负责灰库、渣仓装车区域内的的卫生保洁工作; 4、负责贮灰场管理,包括贮灰场及附属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及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灰渣堆放、碾压、抑尘等工作; 5、负责清理和消除灰渣、脱硫石膏运输过程产生的污染; 6、负责贮灰场土工膜采购与铺设施工。 | 1000 | 50 |
备注: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人各年度须完成的发电副产品综合利用率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各年度综合利用率 | 备注 |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2020年度 | |||
1 | 灰渣 | 不低于灰渣年度总产量的80% | 不低于灰渣年度总产量的85% | 不低于灰渣年度总产量的85% | |
2 | 脱硫石膏 | 脱硫石膏年度总产量的100% | 脱硫石膏年度总产量的100% | 脱硫石膏年度总产量的100% | |
说明:1、招标人按两台机组年平均利用小时数“5000小时”进行估算,每年产生灰渣约120万吨、石膏单机约3万吨(#1机组炉外脱硫系统建成投运后,双机共产生脱硫石膏约6万吨)。上述发电副产品产量仅为预估量,合同履行时以招标人实际产生的发电副产品量为准,无论实际发电副产品量与上述招标预估量有何差别,投标人须将全部发电副产品进行综合利用及处理,不以投标人意愿而调整。 2、若投标人每年度实际完成的发电副产品综合利用率低于本表上述要求的综合利用率,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支付考核违约金,考核违约金的计算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3、无法综合利用的发电副产品由投标人运输至招标人贮灰场进行堆放、碾压及抑尘。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曾骗取中标、串标或严重违约;
3、投标人在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重大及以上的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以住建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安监总局等有关部门网站公开通报为准);
4、投标人未被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及国投电力公司禁止投标或限制投标的;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括有“发电副产品综合利用”或“发电副产品销售经营”等发电副产品经营业务;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括“建材经营或加工许可”经营业务;
(3)投标人近两年(201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与发电副产品处理能力终端用户(如水泥厂、建材厂等)签订了合作协议,且合作协议的有效期应包含投标截止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协议封面页、范围页、签字页等)。
2、投标人近五年(201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必须至少具有1个国内火电厂的发电副产品(粉煤灰或炉渣)综合利用(或销售)的合同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页、合同范围页、签字页等;业绩证明材料中,需体现相关业绩内容)。
四、招标文件获取事宜
(一)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17年9月21日下午15:00-2017年9月28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2.获取途径:登陆国家开发投资公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eps.sdic.com.cn)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二)获取流程
1.注册
投标人登陆网站(eps.sdic.com.cn)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2.标书款支付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选择对应标段进行网上支付(支持企业网银和个人网银),不接受现金支付;标书款发票我公司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将最迟在开标前发送至投标人购买标书时所填邮箱,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发票。
3.文件下载
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己售出,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CA购买
CA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提交、解密,首次办理CA的投标人应携网站(eps.sdic.com.cn)规定的资料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购买并完成绑定,由于选择邮寄方式购买耗时较长,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逾期办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5.帮助
如需帮助(CA购买问题等),请登陆国家开发投资公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站(eps.sdic.com.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6.其他
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在本系统中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三)平台在线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
注:负责解释平台注册、标书及CA购买、文件关联上传、客户端等操作事宜。
(四)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范琮
电 话:***-********
邮 箱:fanc@sdicc.com.cn
注:负责解释招标文件内容的相关事宜,电话无法接通时,可邮件咨询。
(五)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谭秀斌
五、截标/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8日9:30(24小时制)。
网上开标地点:国家开发投资公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大厅。
备注:请投标人提前半小时登录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开标后在用CA完成解密、签名确认后方可退出开标大厅。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须通过投标文件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CA加密后的投标文件进行网上提交。逾期递交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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