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路支线道路硬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电厂路支线道路硬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7-512
1.招标条件
惠丰大桥-卓资东站-电厂路支线道路硬化工程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卓资县发展和改革局及卓资县交通运输局以卓发改字[2017]10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卓资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投资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卓资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为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背景
2.1惠丰大桥-卓资东站-电厂路支线道路硬化工程的实施对提高当地人民生生活质量,方便当地居民出行等方面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建设规模:该工程共有7条线路,路线总长度2400.194米(其中一线长度为136.282米,二线长度232.771米,三线长度261.993米,四线长度1314.832米,五线长度为280.449米,六线长度为127.525米,七线长度为46.642米),外加公交公司院内道路及停车场硬化及派出所院整修(公交公司院内道路及停车场硬化面积为3870平米,派出所院整修面积1950平米),设计时速20km每小时,公路等级四级。
3.2路基路面:路基采用的横断面形式,路面(一)面层采用20cm厚C30普通混凝土,垫层采用20cm厚天然砂砾;路面(二)面层采用26 cm厚C30普通混凝土,基层采用20cm水泥稳定碎石(5:95),垫层采用20cm厚天然砂砾;路面(三)上面层采用5cm厚AC16沥青混凝土,下面层采用7cm厚AC25沥青混凝土,基层采用20cm水泥稳定碎石(5:95),底基层采用20cm厚水泥稳定碎石(4:96),垫层采用20cm厚天然砂砾。
3.3 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0月30日,交工日期:2018年05月30日,214日历天。
3.4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惠丰大桥-卓资东站-电厂路支线道路硬化工程施工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路线、路基、路面、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具体标段划分情况详见下表:
标段号 | 工程名称 | 长度(km) | 主要工程内容 |
0730-176022NM0153/01 | 惠丰大桥-卓资东站-电厂路支线道路硬化工程施工 | 路线总长度2400.194米 | 路线、路基、路面、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 |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要求:
①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近5年内(2012年9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成功完成过不少于3条四级及四级以上公路项目并通过验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4.4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或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主选)及项目总工(主选)近10年内(对于成立时间不足10年的投标单位,查询开始日期可以是公司成立日期,但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主选)及项目总工(主选)查询期限必须满足10年,可分别进行查询)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5. 评标办法
5.1本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5.2本项目评标办法详见公告附件。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1日至2017年9月2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文化中心B区二号楼)按以下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必须为本单位贰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加盖社保局专用章的2016年8月-2017年8月连续一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原件)携带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如潜在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合为一证,则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副本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针对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主选)及项目总工(主选)近十年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成立时间不足十年的投标单位,针对投标单位查询开始日期可以是公司成立日期,但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查询期限必须满足十年,可分别进行查询;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授权委托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授权代理人(授权委托的代理人为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所附项目经理一致)身份证(第二代)原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原件,安全生产考核证(有效)原件。同时还需提供投标人登记表(投标人登记表详见附件,按投标人登记表规定填写盖章)。
以上5.1要求的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需提供原件的彩色复印件四套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含图纸),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6.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7.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6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文化中心B区二号楼)。施工标段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同时递交。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行政监督:卓资县财政局
地址:卓资县卓资山镇
联系人:王福林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卓资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卓资县卓资山镇
联系人:李俊峰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国靖、郭鹏飞
电话:150*****815、152*****741、****-*******
邮箱:zhjwlcbbsc@163.com
交易平台名称: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乌兰察布市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中心B区2号楼
邮政编码:012000
联系人:夏世明(市交易中心235室)****-*******
李莉(市交易中心22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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