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溪镇塘田村山塘工程整治项目谈判公告

龙溪镇塘田村山塘工程整治项目谈判公告


龙溪镇塘田村山塘工程整治项目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17年09月21日


武冈市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龙溪镇塘田村山塘工程整治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武冈财采计[2017]000555,委托代理编号:SYDLWG201730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龙溪镇塘田村山塘工程整治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 武冈财采计[2017]000555 。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单位: )

预算(元)

/

龙溪镇塘田村山塘工程整治项目

1

347014.80元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

龙溪镇塘田村山塘工程整治项目

详见谈判文件

详见谈判文件

详见谈判文件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类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具备施工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所有项目部人员均须为投标人单位的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即2017年4月至2017年6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备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92518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武冈市书香苑7栋(一中旁)。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武冈市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 话:135*****983 

采购代理机构:邵阳都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冈书香苑7栋1楼(一中旁)

联 系 人: 张渺 电 话: 181*****247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月日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整治 山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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