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园区--办公楼及室外工程、服务网点厂房工程招标公告

物流园区--办公楼及室外工程、服务网点厂房工程招标公告

物流园区--办公楼及室外工程、服务网点厂房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HHXHW2017-095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物流园区--办公楼及室外工程、服务网点厂房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人为河南省滑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LHHXHW2017-09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物流园区--办公楼及室外工程、服务网点厂房工程。

2.2建设地点:河南省滑县新区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预算金额:约216.4万元。

2.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含图纸变更)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两个标段。

一标段:办公楼及室外工程,预算资金:约124.6万;

二标段:服务网点厂房,预算资金:约91.7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1标段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1.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

3.1.3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4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被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办理的近3个月社会养老保险(2017年6月至2017年8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个人单页为准。注: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项目经理自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如拟派项目经理自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有在建工程、未完工程或新中标工程的,须出具拟派项目经理变更为无在建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有在建项目,做无效标处理。

3.2第2标段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2.2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相应施工的能力。

3.2.3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4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被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办理的近3个月社会养老保险(2017年6月至2017年8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个人单页为准。注: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项目经理自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如拟派项目经理自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有在建工程、未完工程或新中标工程的,须出具拟派项目经理变更为无在建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有在建项目,做无效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均被否决。

注:报名结束之后,被委托人不得更改,即报名时的被委托人须和开标时的被委托人一致;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对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投标资格外同时追究法律责任。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9月 22日至2017年 9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滑县项目部滑县金牛二期23号楼三单元203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供应商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财务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资质证书。所有证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3 招标文件500元/标段,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8日上午09时00分整(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滑州大道与人民路交汇处金龙商务 宾馆11楼小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第一标段: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16000.00元)

第二标段: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11000.00元)

保证金递交的形式:转帐或电汇【必须从投标人登记的基本账户转出,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

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信息:

保证金接收帐户户名: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保证金接收开户行:交通银行郑州经三南路支行

保证金接收帐号:4110 6190 0018 1503 05923

保证金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48小时(北京时间)

注:请投标单位注意考虑银行间转账或电汇时间,提前合理安排,以免延误。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南省滑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 系 电 话:186*****099

代理公司: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37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厂房 网点 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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