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医院新院窗帘招标公告

口腔医院新院窗帘招标公告

绍兴市口腔医院新院窗帘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法律规定,经绍兴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绍兴市口腔医院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

标段名称及数量

(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或上限价(单位:人民币元)

投标保证金

(单位:人民币元)

01

窗帘采购项目

¥141528.00

¥1000.00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四、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五、报名:

1.报名:2017年9月20日 至 2017年9月26日上午09:00-11:30时整;下午14:30-17:00时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绍兴市中兴中路300号金鑫大厦610室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报名,并向工作人员递交如下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报名者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上述报名资料仅作为报名登记使用,报名时不对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作出评判)。招标文件售价:每份现金2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电话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允许在2017年10月13日17:00时之前获取,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当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计算,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并于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17年10月16日15:00时整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绍兴市中兴中路300号金鑫大厦11楼会议室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作无效投标处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10月16日15:00时整在绍兴市中兴中路300号金鑫大厦11楼会议室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议。

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2017年10月 13日17:00时之前(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交至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名称: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0837,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绍兴柯桥支行)。投标保证金应当以电汇形式交纳(收据请在开标前或开标时向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领取)。未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账户出具的或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均做无效标处理。

九、招标公告发布:http://www.zjzfcg.gov.cnhttp://www.sxztb.gov.cn

十、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一、联系方式:绍兴市口腔医院 倪国强 ********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王 伟 ********

绍兴市口腔医院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窗帘 医院 口腔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