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鄂豫陕省委扩大会议旧址维修保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共鄂豫陕省委扩大会议旧址维修保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衡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蓝田县文物旅游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中共鄂豫陕省委扩大会议旧址维修保护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工程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中共鄂豫陕省委扩大会议旧址维修保护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HZ-ZC-******* 三、采购人名称:蓝田县文物旅游局 地址:蓝田县县门街6号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衡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含光路广丰国际大厦一区1405室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中共鄂豫陕省委扩大会议旧址维修保护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工程概况及技术要求)。 项目用途:保养性维修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70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印迹清晰可扫描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4、拟委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证书;(原件) 5、省外企业须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须提供备案截图并加盖单位鲜章) 6、须提供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9月21日至2017年9月27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含光路与南二环什字西北角广丰国际大厦一区1405室。 3、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4、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鲜章的复印件。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2日14:30分 2、磋商时间: 2017年10月12日14:30分 3、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磋商地点:西安市含光路与南二环什字西北角广丰国际大厦一区1405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谭工 电话:***-******** 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衡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西安高新路支行 账号:********0634 陕西衡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1日 |
招标
|
陕西衡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