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椒树滑坡治理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花椒树滑坡治理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楚雄市西舍路镇朵苴村委会花椒树滑坡治理工程项目经楚国土资复〔2015〕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楚雄市国土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楚雄市西舍路镇朵苴村委会。

2.2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391.11万元。

2.3工 期:施工总工期 180 日历天。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上的所有范围。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合同段)。

序号
项目名称

第1标段
楚雄市西舍路镇朵苴村委会花椒树滑坡治理工程项目施工招标

第2标段
楚雄市西舍路镇朵苴村委会花椒树滑坡治理工程项目监理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1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施工招标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1.2 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及中级职称以上资格,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3.1.3拟派的项目经理未承担在建(待建)项目;

3.1.4投标申请人具备承担该治理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在施工机械设备、人员、资金、技术、良好信誉等方面有执行上述治理工程项目的能力;近三年(2014年至今)完成过至少2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业绩;

3.1.5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1.6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文件及楚政办通【2017】57号文件规定,投标企业提供有(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

3.1.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报名申请;

3.1.8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人、招标人、监理服务单位或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者参股的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3.1.9其他要求:需要提供法人代表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完整资料,实行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押证施工制度。投标文件中申请人须作出书面承诺,承诺上述人员的执业资格证原件,须在开标前提供,中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证在主体工程完工后方予退还。

注:按投标人近三年类似业绩表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和拟派项目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合同书等证明材料(2) 业主或合法的第三方提供项目已竣工验收或完工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业绩材料的真实性,提供虚假业绩证明材料的,经招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查实,一律向省级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导致投标人进入云南省招标投标“黑名单”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根据招投标法及实施条例的相关条款规定,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2第2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2 具备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3业绩要求:2014年至今应至少完成过2项及其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

3.2.4诉讼和履约要求:申请人2014年至今没有在监理合同履约方面介入诉讼案件并败诉;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2.5 项目总监: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须注册在本单位,2014年至今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并提供证明材料。每标段必需派驻一名监理工程师。

3.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7其他要求:总监业绩证明材料须是能够反映总监理工程师,否则不予认可。需要提供驻场监理的完整资料,实行驻场监理押证施工制度。投标文件中申请人须作出书面承诺,承诺的上述人员的执业资格证原件,须在合同签订前由中标人提供给项目业主,合同标的的主体工程完工后方予退还。

注:总监业绩证明材料须是能够反映总监理工程师,否则不予认可。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申请人于2017年9月21日至2017年9月2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到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楚雄州公共资交易中心报名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 第1标段(施工招标):招标文件1200.00元,图纸每套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第2标段(监理招标):招标文件6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装订成册):

第1标段:(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副本原件;(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6)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无需提供);(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第2标段:(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5)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无需提供);(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7日10时00分,请各投标人于2017年10月17日08时30分至2017年10月17日10时00分提交,接收地点为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评标结束后,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证件由招标人保存,中标公告结束后,中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证押证至主体工程结束,未中标的证件退还。

5.5中标人主动放弃中标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6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网、楚雄彝族自治州国土资源局网、楚雄市国土资源局网上发布。

7.其他注意事项
若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作为废标处理。

8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第1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第2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交纳形式及银行账号如下:

(1)交纳形式:银行转账。

a、各投标单位交易保证金必须由投标法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下简称基本账户)汇款至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州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不得以投标法人单位的专户或分公司、办事处及其他机构的名义汇入。

b、开具交易保证金收据必须提供下列材料:

b.1投标法人单位的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以下简称开户许可证)已到州交易中心审验入库的,在开具保证金收据时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银行进账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州交易中心服务大厅金融服务窗口开具的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到账审核表。首次到州交易中心参与投标的单位,开具交易保证金收据时还必须提供开户许可证原件。同时经州交易中心审验开户许可证后即可入库。

b.2开户许可证已到州交易中心审验入库的投标单位,因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法人等变更的,开具交易保证金收据时,须携带新的开户许可证原件重新到州交易中心进行审验并入库。

b.3因银行统升级致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记载内容变更,或是基本账户已撤销且正在办理变更开立手续的投标单位,开具交易保证金收据时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相关证明。在退回交易保证金时须提供新办理的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并进行审验入库。

c、投标人必须在交易保证金到达州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之日起至开标前1个工作日凭相关手续到州交易中心开具交易保证金收据,开标前1个工作日未到州交易中心开具交易保证金收据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d、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代理人到州交易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时,严禁同一位代理人同时代理多家投标单位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一经发现,州交易中心将统计汇总提交项目评标委员会及行政监管部门。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如逾期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不予开具保证金收据。投标人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持经银行审核盖章确认的凭证和开户许可证原件到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开户行核对确认已经到帐后,出具《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收据》。

保证金交纳的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州分行

帐 号: ****************01

户 名: 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联系电话:****-*******

开户行:楚雄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鹿城南路分社

帐 号:****************

户 名: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联系电话: 0878—*******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楚雄市国土资源局

地 址:楚雄市阳光大道

联 系 人: 舒贵美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金江小区融苑11幢1单元102室

联 系 人:潘在昌

电 话:137*****487 ****-********

来源:楚雄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滑坡治理 楚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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