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祥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招标公告

大祥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招标公告


邵阳市大祥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PPP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7年09月22日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邵阳市大祥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及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已由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分为两期运作,其中第一期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提升项目,第二期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本次采购范围为第一期即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

本采购项目为邵阳市大祥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PPP项目,已由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授权主体为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项目实施主体为邵阳市大祥区农林水局,采购代理机构为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前来报名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邵阳市大祥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PPP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大祥财采计-2017-000045

(3)采购代理编号:HNYG-DX-*******

2、项目内容及范围

本项目包括在建存量项目资产转让和新建项目。

(1)存量项目

根据邵阳天勤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天勤评报字﹝2017﹞第46号资产评估报告,在建存量资产转让价为:雨溪镇集中供水工程资产评估值为1122.72万元,水池及厂房资产评估值为690.72万元,大祥区农村饮水提质改造一期工程资产评估值为150万元,总计1963.44万元。

经邵阳市大祥区财政局批准,大祥区农村饮水提质改造一期工程按在建工程(存量项目)处理,社会投资人的采购过程中暂以现行价值(2017年8月1日为基准)的评估结果为准。待一期工程全部竣工后,对工程重新进行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并报大祥区财政局批复、核准,并以此价格作为最终的资产转让价格。

(2)新建项目

根据《大祥区农村饮水提质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工程总投资约为4240.57万元,目前项目一期工程已发包实施,根据一期工程初步设计,其概算为1625.62万元。因此初步设计报告中剩余未发包的工程总投资约2614.95万元。

根据《大祥区雨溪镇自来水管网延伸工程初步设计报告》,项目总投资为12348.23万元,包括建筑工程费8599.57万元;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费607.45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费1194.25万元;临时工程费:98.17万元;独立费用:1027.43万元;基本预备费576.34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静态投资:85.0万元。

综上所述,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中新建项目总投资约为14963.19万元。

表1 项目总投资构成情况

序号

费用名称

费用金额(万元)

数据来源

1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

18000

1.1

雨溪镇集中供水工程(存量)

1122.72

资产评估报告

1.2

水池及厂房(存量)

690.72

资产评估报告

1.3

大祥区农村饮水提质改造一期工程(存量)

150

资产评估报告

1.4

大祥区农村饮水提质改造一期工程(在建)

1475.62

资产评估报告

1.5

大祥区农村饮水提质改造二期工程

2614.95

概算拆分结果

1.6

大祥区雨溪镇自来水管网延伸工程

12348.24

初步设计批复

1.6.1

其中:建筑工程费

8599.57

1.6.2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费

607.45

1.6.3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费

1194.25

1.6.4

临时工程费

98.17

1.6.5

独立费用

1027.43

1.6.6

基本预备费

576.34

1.6.7

征地补偿静态投资

85

注:表中数据均为参考现有经政府认可的资料取得,最终以相关文件的核准、批复结果为准。

3、项目投资额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金额约18000万元。包括:(1)在建存量资产转让价1963.44万元,(2)新建项目总投资 16070 万元。其中:大祥区农村饮水提质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中剩余末发包的工程总投资 2614.9万元;在建项目投资约为1475.62万元,大祥区雨溪镇自来水管网延伸工程初步设计报告项目总投资 12348.23万元,包括:建筑工程费 8599.57万元,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费 607.45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费: 1194.25万元,临时工程费 98.17万元,独立费用 1027.43万,基本预备费 576.34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静态投资 85万元。

项目新建内容

1)对原雨溪镇水厂进行扩建,新建供水规模为6400t/d的取水工程、净水构筑物、清水池、辅助生产用房和办公楼等;

2)新铺部分供水干管;

3)对供水项目区范围内除原雨溪供水工程和檀江供水工程范围内的管网外,其他分散供水工程的供水管网全部进行更换;

4)考虑工程后期向东扩展,在罗市、檀江分别预留一定的供水规模,以备工程后期管网延伸至板桥乡17个村及蔡锷乡供水工程覆盖范围。

5)将原有雨溪水厂至罗市段、檀江段干管分别延伸至罗市镇狮子等村及板桥乡、蔡锷乡;

6)对整个大祥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干管全部重新复核;

7)对大祥区农村饮水范围内的小型供水工程供水管网全部进行更换(除原雨溪供水工程外);

8)根据工程总体需求,新建调蓄池、清水池、加压泵站以及加药消毒设备;

9)对水厂及供水系统增设自动化控制设备及信息化建设。

表2 项目建设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1

农村饮水提质改造工程

1.1

提水泵站

1

1.2

水厂厂区扩建

1

1.3

管网工程

357381

1.3.1

其中:供水干支管

83589

1.3.2

进户管网

273392

1.3.3

输水管道

400

2

自来水管网延伸工程

2.1

供水工程规模复核

2.2

管网工程

*******

2.2.1

其中:主干管铸铁管

19454

2.2.2

PE管(公称压力1.25MPa)

26705

2.2.3

支管及入户PE管道

*******

提水泵站提水钢管

6084

本项目工程造价以按国家、省、市现行的工程造价定额编制的施工图预算为基础。新建项目投资竣工决算(结算)及竣工财务决算金额以邵阳市大祥区审计部门按相关规定决算评审结果为准。

4、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采用存量TOT+新建项目BOT模式运作。

5、项目合作期限:

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考虑到项目的特点、投资成本、政府财政支付能力及合理的投资盈利空间,本项目的合作期限为29年+8个月(建设期8个月)。

6、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由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授权邵阳市大祥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中标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组建PPP项目公司(SPV),邵阳市大祥区农林水局授予项目公司(SPV)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SPV)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更新。

项目合作期(运营维护期)内,通过收取自来水厂水费收入和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如需要)收回投资成本和获取合理投资回报。

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应将每年需支付的可行性缺口补助纳入年度预算和中长期财政规划,并通过区财政对预算的审批,保障项目费用的及时支付。

项目合作期到期后,项目公司(SPV)应在恢复性大修后将符合PPP合同约定标准的项目资产、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大祥区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三、申请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1)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其他无需单独提供);境外企业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参与资格预审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由授权委托人参与资格预审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人特定资格条件

2.1申请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且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企业净资产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总资产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需出具2016年度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2.2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壹级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贰级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3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为2万吨/日及以上的供水工程及30KM及以上的配套管网PPP项目投资运营业绩(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及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已投入运营的业绩证明)。

2.4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2014年度至2016年度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需提供2014年度至2016年度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要满足此要求)。

2.5 PPP项目的拟任总负责人应具有类似供水工程建设运营管理经验(提供任命书原件)。

2.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的联合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且均应满足基本资格条件要求和特定资格条件中2.4条中的要求;

(2)联合体牵头方在未来PPP项目公司中所占股权不低于51%。

(3)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的,不得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4)联合体中承担施工总承包的成员应满足特定资格条件2.2条的要求。外省企业必须有湖南省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入湘备案登记。

(5)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其他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6)联合体牵头方应满足特定资格条件中2.1、2.3及2.5条的要求。

2.7本项目仅允许一家具有关联关系的社会资本参与,同一联合体内具有关联关系的成员可作为一家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投标;与联合体成员有关联关系的其他单位,亦不得与关联关系外的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投标。(前述“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同属一企业集团的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

四、资格预审评审及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资格审查方式:本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审查。

2、项目采购人将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3、若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不足3家的,在调整资格预审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的社会资本还是不足3家的,经财政部门批准后,可采用其他方式确定供应商。

五、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1、请于2017年9月22日起至2017年9月29日(节假日除外,工作日上班时间北京时间09:00-12:00,14:00- 17:00),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仅委托购买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仅联合体投标提供)、投标申请人诚信承诺书到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邵阳市双清区绿城水郡1栋1102室)购买。

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六、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为: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4、各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采购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七、资格预审时间为

本项目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10月1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八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邵阳市大祥区农林水局

地址:邵阳市大祥区政府办公楼

联系人:谢华飞  电话:189*****868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双清区绿城水郡1栋1102室

联系人:银先生、肖先生电话:0739-*******

   186*****366 181*****332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 农村饮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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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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