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设备招标公告

专用设备招标公告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受桂林市排水工程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就专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专用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LZFCG2017A0337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1
手动/电动一体电动蝶阀电动装置
1


2
手动/电动一体电动蝶阀电动装置
1


3
电动三轮保洁车
1


4
四轮电动巡视车
2


5
移动式工业高压清洗机
1


6
手持式温度探测器
1


7
手持式震动烈度仪
1


8
手摇式推进器吊架
2


9
七抽屉型移动工具柜车
3


10
万能回转头铣床
1


11
3吨四轮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
1


12
500吨龙门液压机
1


13
2吨四轮电动自卸货车
1


14
数显移动式气动机油泵组套
1


15
工业级气动扳手组套及空压机
1


16
电动高压无气喷涂机
1


17
交流电弧焊机
1


18
电动型材切割机
1


19
三相立式砂轮机
2


20
液压泵
1


21
中型仓储货架
10


22
维修专用工具柜
10


23
检修钳工工作台
1


24
重型工作台
1


25
氧气瓶、乙炔瓶及不锈钢氧气乙炔瓶搬运车及附件
1


26
光栅平面检测仪
1


27
轴承跳动测量仪
1


28
轴向游隙测量仪
1


29
球轴承内外圈内径测量仪
1


30
球轴承内外圈内径测量仪
1


31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1


32
MD型钢丝绳电动葫芦
1


33
罗茨鼓风机
1


34
罗茨鼓风机成套设备
1


35
罗茨鼓风机
1


36
罗茨鼓风机
1


四、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人民币):125.97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投标人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

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财政部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的产品。

4. 投标产品80%以上为广西工业产品的政策功能分给予加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78号)的规定,广西工业产品是指广西境内生产的工业产品,以生产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为准。“投标产品80%以上为广西工业产品”是指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时供货范围中采用广西工业产品的金额占本次招标总金额的80%以上)。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 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供应商网上报名要求:

潜在供应商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gzy.guilin.cn)以登录或注册方式完成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7-9-22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17-9-2917时30分。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发售时间:2017-9-22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17-9-2917时30分。

2. 售价:250元。

3.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潜在供应商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guilin.cn)完成网上报名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并在交易系统打印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码。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2500.00元(须足额交纳,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从投标人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方式转账缴纳,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保证缴纳银行账户信息请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看。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人应于2017-10-1210时30分(截标时间)止,携带加盖公章的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码和投标保证金网银转账电子账单(不须密封,单独提交),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号开标室(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未携带相关材料或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2、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7-10-1210时至10时30分。

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1)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致;

(2)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1份;

(3)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可编辑的word文档格式;

(4)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并装入投标文件袋中。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10-1210时30分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7号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

十三、本次投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桂林市排水工程管理处

地址:桂林市中山南路108号

联系人及电话:周晓亮,0773- *******

2.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桂林国家高新区科技工业园四号小区湘商大厦四层

项目联系人:陈维 联系电话:0773-*******

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7-9-2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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