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粮食园区”一期建设工程粮库设备与安装招标公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粮食园区”一期建设工程粮库设备与安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
开标时间:2017-10-18 | ||||||||||||||||||||||||||||
所属行业: | ||||||||||||||||||||||||||||
标讯类别: | ||||||||||||||||||||||||||||
资金来源: | ||||||||||||||||||||||||||||
招标代理: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 ||||||||||||||||||||||||||||
业主名称:福建省平潭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 ||||||||||||||||||||||||||||
所属地区: | ||||||||||||||||||||||||||||
平潭综合实验区“粮食园区”一期建设工程 粮库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平潭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委托,现对平潭综合实验区“粮食园区”一期建设工程粮库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的下述货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招标人已落实该项目购置资金,将切实保证本招标项目项下各合同包能够顺利实施。 1.招标编号:****-******** 2.招标内容:
注:①本项目按合同包进行评标和授标,投标人必须对上述相应合同包中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完整投标,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相应合同包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②投标人可参加一个或多个合同包的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查封、破产等权利受限状态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投标人必须提交其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17年9月22日至2017年9月26日23时59分,登录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www.ptggzy.gov.cn)进行网上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和打印投标回执。 5.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2017年10月18日9:30(北京时间)前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回执送至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地址:平潭县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七号楼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未持投标回执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开标时间、地点:2017年10月18日9:30(北京时间)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地址:平潭县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七号楼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标。 7.本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平潭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竹屿口 电话:****-********,传真:****-******** 联系人:李先生、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508室,邮编:350001 电话:****-********、********,传真:****-******** 联系人:郑先生、卢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区交易平台生成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或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投标人自行选定)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平潭县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七号楼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监督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七号楼行政服务中心七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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