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及双院制咨询招标招标公告

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及双院制咨询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01702F021673项目名称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段改扩建工程
项目所在地泰安市建设性质改扩建
招标备案号SJ********3-AWJBA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J********3招标类别勘察设计
项目立项单位山东省交通运输厅项目立项文号《关于报送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鲁交规划[2017]120号)
项目法人单位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管理公司
招标组织形式自行招标招标代理机构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Ⅰ
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投标形式双信封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180天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招标人自筹,出资100%
评标细则查看评标办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段改扩建工程起自京台高速与青兰高速交叉的泰山枢纽(原金牛山枢纽K470+176),止于枣庄市台儿庄区张山子镇南的鲁苏省界主线收费站(K659+658),路线全长189.483 公里。既有高速公路设特大桥4座、大桥26座,中桥27座,小桥64座,互通立交13处(其中枢纽互通立交4处,一般互通立交9处),分离立交47处,通道327座,天桥14座;共设服务区6处;主线收费站1处(12进12处)。该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为236亿元;勘察设计服务周期78个月(含24个月缺陷责任服务期)。本项目划分为2个勘察设计合同段和1个双院制咨询合同段:(1)JTSJ-1合同段:负责全线勘察设计总协调;K470+176至K575+495段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以及全线沿线设施、房建、环保绿化、安全设施,通信、监控、收费系统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征地拆迁图编绘、施工招标文件(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等)、概预算文件编制、后续服务等;公路现状交通安全评价和施工的交通组织及保通设计、桥梁现状评价及拼接技术、路基路面现状评价及拼接技术、公路桥梁设计安全风险评估等专题研究。(2)JTSJ-2合同段:K575+495至K659+658段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以及安全设施、环保绿化(不含场区)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征地拆迁图编绘、施工招标文件(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等)、概预算文件编制、后续服务等。(3)JTZX-1合同段:全线公路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工程的勘察现场监理、勘察成果咨询;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两阶段设计双院制咨询。
2.2 标段划分1. 标段名称:勘察设计一标,标段号:JTSJ-1,起始桩号:K470+176, 结束桩号:K575+495,标段长度:105.319KM;2. 标段名称:勘察设计二标,标段号:JTSJ-2,起始桩号:K575+495, 结束桩号:K659+658,标段长度:84.163KM;3. 标段名称:双院制咨询一标,标段号:JTZX-1,起始桩号:K470+176, 结束桩号:K659+658,标段长度:189.483K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标段名称
(标段号)
简要技术指标对投标企业要求
勘察设计一标
(JTSJ-1)
负责全线勘察设计总协调;K470@176至K575 495段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以及全线沿线设施、房建、环保绿化、安全设施,通信、监控、收费系统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征地拆迁图编绘、施工招标文件(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等)、概预算文件编制、后续服务等;公路现状交通安全评价和施工的交通组织及保通设计、桥梁现状评价及拼接技术、路基路面现状评价及拼接技术、公路桥梁设计安全风险评估等专题研究。资质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3.具有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公路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4.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要求2012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2条以上且总长不少于80公里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勘察设计、2座特大桥的勘察设计、2条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勘察设计。
财务要求投标人在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的平均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小于1。
信誉要求1、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申请人没有正受到交通运输部或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3、申请人未发生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问题,未因工程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被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4、申请人近5年(2012年1月1日至今)内没有介入与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有关的诉讼案件且败诉。
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10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路线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8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路线分项负责人。3.路线交叉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8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路线交叉分项负责人。4.桥涵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8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桥涵分项负责人。5.造价分项负责人(1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甲级造价资格或住建部注册造价师资格,具有8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6.安全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8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安全设施分项负责人。7.机电工程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8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机电工程分项负责人。8.房建工程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8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房建工程分项负责人。9.环境景观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8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环保绿化分项负责人。10.设计代表(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8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路线或路基路面或路线交叉或桥涵分项负责人。11.设计代表(2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6年及以上勘察设计经历。12.路基、路面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8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路基或路面分项负责人。13.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1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8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勘察分项负责人。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无。
分包要求严禁转包及违规分包
联合体要求若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限两家;联合体牵头人至少应当具有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公路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其他要求无。
勘察设计二标
(JTSJ-2)
K575@495至K659 658段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以及安全设施、环保绿化(不含场区)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征地拆迁图编绘、施工招标文件(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等)、概预算文件编制、后续服务等。资质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3.具有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公路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要求2012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2条以上且总长不少于80公里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勘察设计、2座特大桥的勘察设计、2条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勘察设计。
财务要求投标人在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的平均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小于1。
信誉要求1、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申请人没有正受到交通运输部或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3、申请人未发生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问题,未因工程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被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4、申请人近5年(2012年1月1日至今)内没有介入与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有关的诉讼案件且败诉。
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10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路线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8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路线分项负责人。3.路线交叉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8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路线交叉分项负责人。4.桥涵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8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桥涵分项负责人。5.造价分项负责人(1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甲级造价资格或住建部注册造价师资格,具有8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6.安全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8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安全设施分项负责人。7.环境保护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8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环保绿化分项负责人。8.设计代表(2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6年及以上勘察设计经历。9.设计代表(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8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路线或路基路面或路线交叉或桥涵分项负责人。10.路基、路面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8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路基或路面分项负责人。11.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1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8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勘察分项负责人。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无。
分包要求严禁转包及违规分包
联合体要求若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限两家;联合体牵头人至少应当具有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公路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其他要求无。
双院制咨询一标
(JTZX-1)
全线公路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工程的勘察现场监理、勘察成果咨询;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两阶段设计双院制咨询。资质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3.具有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公路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4.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要求2012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2条以上且总长不少于80公里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勘察设计(或双院制咨询)、2座特大桥的勘察设计(或双院制咨询)、2条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勘察设计(或双院制咨询)。
财务要求投标人在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的平均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小于1。
信誉要求1、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申请人没有正受到交通运输部或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3、申请人未发生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问题,未因工程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被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 4、申请人近5年(2012年1月1日至今)内没有介入与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有关的诉讼案件且败诉。
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10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路线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8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路线分项负责人。3.路线交叉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8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路线交叉分项负责人。4.桥涵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8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桥涵分项负责人。5.造价分项负责人(1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甲级造价资格或住建部注册造价师资格,具有8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6.安全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8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安全设施分项负责人。7.机电工程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8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机电工程分项负责人。8.房建工程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8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房建工程分项负责人。9.环境保护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8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环保绿化分项负责人。10.路基、路面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8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路基或路面分项负责人。11.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1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8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勘察分项负责人。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无。
分包要求严禁转包及违规分包
联合体要求若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限两家;联合体牵头人至少应当具有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公路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其他要求无。
3.2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3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3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应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3.5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的经办人须与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授权委托人一致。
3.6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申请人对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应当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者经查询申请人单位和上述个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
3.7申请人应当使用CA证书登录“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点击进入“投标大厅”功能模块生成、封装(定稿)、提交、打印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则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除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目录约定的内容以外,在“投标大厅”生成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他材料”中上传的任何证明或者补充说明材料在招标评审(或者资格审查)时均不予认定。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况,不允许使用“投标大厅”生成投标文件:1.未申请CA证书的;2.信用信息未公开或者被取消公开的;3.有存疑信息且未进行处理的;4.信用信息虽已公开但被限制投标的;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其中一方存在上述1-4情况的。
3.8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及其他部(委、局、会、司)联合签署的《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4〕3062号)、《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2045号)、《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3062号)、《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号)等多部联合惩戒备忘录,依法限制相关失信主体参与交通建设市场招标投标活动。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分别在投标(资格预审)报名、评标(资格审查)、中标通知书发出和合同签订等重点环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交通”(www.mot.gov.cn/credit)、“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等多种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采取有效方式保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并存档备查。申请人在投标(资格预审)报名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报名(资格预审)申请;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在评标(资格审查)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或者合同签订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对联合体各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09-25至2017-09-2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管理公司(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山东高速大厦1222室)
4.3 办理时携带材料及要求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提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11-22 10:00,申请人应于当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山东高速大厦1228会议室
5.3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1.(http:///)2.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djt.gov.cn/)

7. 补充信息
同一投标人在2个或3个合同段同时排名第一时,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所投合同段按照JTSJ-1、JTSJ-2、JTZX-1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或机构名称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管理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山东高速大厦12楼
邮政编码250098
联系人闫茂旺
电话****-********
传真****-********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银行编码
分支行名称
分支行所在地

2017-09-2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勘察 改扩建 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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