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制药厂片区棚户区改造(玉兴﹒康城)项目永久性供电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公告(EPC)

玉溪制药厂片区棚户区改造(玉兴﹒康城)项目永久性供电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公告(EPC)


玉溪制药厂片区棚户区改造(玉兴﹒康城)项目永久性供电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玉溪制药厂片区棚户区改造(玉兴﹒康城)项目永久性供电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75e272f1-77dc-45e4-b644-d3141c83bafc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类型:其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交易地点: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7-09-20 15:06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17-09-26 17:30
备注: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介绍信原件; 2.省外企业入滇登记手续(或有效期内的入滇备案证)原件,3.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4.资质证书(或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彩色复印件);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6.施工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7设计负责人资格证书原件;8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若为联合体参加投标);于2017年9月20日至2017年9月26日,每天上午8:00~17:30到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玉溪市红塔大道101号城市驿站4幢3楼)购买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玉溪马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经办人:范溪文
办公电话:****-*******移动电话:138*****954
招标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经办人:范溪文
办公电话:****-*******移动电话:138*****954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170*****01001
标段名称:玉溪制药厂片区棚户区改造(玉兴﹒康城)项目永久性供电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网上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7-09-26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10-24 09:00
开标地点:开标厅309(玉溪市)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本次发包估价:18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玉溪制药厂片区棚户区改造(玉兴·康城)项目建设总用地20143.01㎡,总建筑面积182028.72㎡。地上面积133950.98㎡,包括住宅五栋31层,商业面积28910.70㎡共三层。地下面积48077.74㎡,共三层,为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容积率6.67。
2.2 项目地点: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路与棋阳路交叉口西北侧。
2.3 工程规模:估算金额约1800万元。
2.3 计划工期:总工期为150天;其中设计周期60天,施工工期90天。
2.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5 招标范围:需承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5.1玉溪制药厂片区棚户区改造(玉兴﹒康城)项目永久性供电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供电部门所需办理的所有立户申请、报批、报装、报建手续;勘察、供电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电各阶段的审查、审批、验收;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变送电工程,含外线电缆线路通道的建设,变电站接入(户外环网柜间隔接入),配电室内,配电室至表箱、电缆分支箱的设计施工。具体设计及施工的起止点为:由供电部门指定的电源点至建筑内供电部门指定的计量表(含计量表)。
2.5.2本工程所使用的材料由承包人自行采购(含设备),但发包人享有限价、限量以及品牌规范的权利。
2.5.3承包人项目验收后,应向供电部门进行资产移交,负责所建项目移交。
2.6 工程质量要求:
设计:设计成果须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且通过供电部门审查;
施工:规范达标、绿色可靠、文档齐全、零缺陷作为质量总体目标。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行业质量标准、控制标准和验收规范,主要材料、设备须符合供电部门要求。施工质量及资料力争达到国家优质工程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保证通电使用。
2.7 承包方式: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8 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到位;
2.9 本工程施工划分为 一个 标段进行招标。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路与棋阳路交叉口西北侧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可接受不超过两家单位的联合体投标,以施工方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须明确各方职责和义务;
资质要求:3.1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资质条件:
3.2.1设计资质条件: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2.2施工资质条件: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四级及以上许可证,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其他:3.3 类似工程业绩:近三年内(2014年1月至今)以来设计、施工分别各具2项10kV及以上已完工的供配电工程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或客户证明材料,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能证明竣工时间,如无法判断竣工时间,则视为无效业绩;
3.4 人员团队要求:
(1)本项目施工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近三年内(2014年1月至今)至少担任过2项10kV及以上已完成供电工程施工项目经理职务,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协议书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经理并能证明竣工时间,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电气或机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资格证书在审查时招标人不予认可)。
(2)其他要求: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2014年以来至少应具有1项10kV及以上已完工的供配电工程设计类似项目业绩。
3.5省外施工企业入滇基本信息证明材料(或有效期内的入滇备案证);
3.6 本次招标可接受不超过两家单位的联合体投标,以施工方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须明确各方职责和义务;
3.7信誉要求:信誉良好,近3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在工程所在地政府限制投标期内;无国家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3年经营活动中未发生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受到任何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
说明:业绩证明材料须是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客户证明材料(原件),如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8投标人必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结果告知函(原件),施工单位查询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设计单位查询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和设计负责人。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
投标保证金金额:5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7-10-24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doc2017-09-20 15:09:03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总承包 供电工程 棚户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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