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食堂劳务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人民法院食堂劳务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受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委托,现就桐乡市人民法院食堂劳务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招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XYJZFCG-2017-057(2)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桐乡市人民法院食堂劳务服务,预算金额:31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1、报名: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报名时间内以邮件形式报名,邮件信息注明报名项目名称、报名单位、报名人及联系电话,并将报名资料【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营业执照、报名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以附件形式一起发送至********7@qq.com">********7@qq.com邮箱。

2、报名时间:2017年9月22日至2017年9月30日

3、磋商文件费:人民币伍佰元整,通过银行转账、电汇缴纳(须在备注栏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4、报名时间截止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但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异议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答复。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以邮件形式发送报名资料并缴纳磋商文件费,经代理单位确认后,代理单位以邮件形式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稿,投标人自行下载。

七、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磋商保证金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达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桐乡分公司帐户。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电汇(须在备注栏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收款单位(户名): 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桐乡分公司

银行帐号:****************193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桐乡市支行

八、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10月13日上午9时30分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桐乡分公司会议室【桐乡市复兴南路58号汇丰大厦11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10月13日上午9时30分在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桐乡分公司会议室【桐乡市复兴南路58号汇丰大厦11楼】开标,投标人必须派授权代表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开标会议。

十、磋商公告发布于: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

地址:桐乡市梧桐街道振兴东路(市政广场西侧)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

传 真:****-********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点:桐乡市复兴南路58号汇丰大厦11楼

联系人:易蓉

联系电话:****-********

传 真:****-********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嘉兴市桐乡市财政局

联系人:陈斌嵩

监督投诉电话: ****-********

传真:****-********

地址:茅盾西路2号

采购单位: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

代理单位: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劳务服务 食堂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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