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泡沫液态灭火器采购项目招标
新型泡沫液态灭火器采购项目招标
团拟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新型泡沫液态灭火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型泡沫液态灭火器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GJZB-1716
三、项目内容:
内容 | 规格 | 数量 | 最高限价(单价) | 最高限价(总价) |
新型泡沫液态灭火器(含车内安装架) | 4L | 400个 | 450元/个 | 180000元 |
备注:20日内完成交付和安装(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
1、所投产品报价应当包含产品费用、运输费、安装调试费、所有辅材、售后服务费及税金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以上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以后续采购量为准结算。
3、本项目除灭火器外,根据需要在车上加装灭火器安装架,每个灭火器佩戴一个安装架。
四、交货日期及安装地点:
1、签订合同后2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2、安装地点为公交东站、南站、火车站等地。
五、响应人资格要求:
(一)具备消防器材销售资质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
(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投标的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或优于)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产品经质量检测合格,须配有相应的售后服务;
(四)投标的产品必须无毒无害。
六、响应文件的组成
1、响应文件(见第二部分)必须包括以下部分:
(1)投标承诺函;
(2)报价表;
(3)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证件为网上年检,则请将网上下载的年检资料打印出并附上后加盖公章);
(4)代表人授权书(法人代表无法参加开标会的必需提供);
(5)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核验);
(6)售后服务承诺函;
(7)产品皮肤测试报告、口毒测试报告。
2、投标人所提供的文件或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后密封,如投标人未按规定密封,按废标处理。
七、评标办法
1、最低评标价法。资格审查合格,报价在限价以内且为最低报价的,确定为中标价;
2、报价不得涂改,大小写对应正确,否则为无效报价;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时,本次招标活动终止。
八、投标保证金
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2000元,以现金形式在开标会前现场提交。
2、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投标;
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在开标会后予以无息退还。
4、投标人恶意干扰招标活动的;在开标后且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不接受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的;未按投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九、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10000元,作为履约约束,对提供产品质量问题、售后服务不到位及其他合同履行不到位等违规问题的,招标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若合同履行到位,在签订采购合同一年后,确认无未解决事宜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中标人在履约期间存在将中标项目转让他人,或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或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履约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十、其他事项
合同签订后的一年内,招标方可根据实际需求向中标方增加采购,采购货品的单价按照中标单价执行。
十一、时间安排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9月8日。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请在8月13日前来电联系,逾期视为认可招标文件所有条款;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2017年9月15日上午9:15-9:30,新车站旁市公交公司办公楼306室,逾期不予接收;
评审时间和地点:2017年9月15日上午9:30,新车站旁市公交公司办公楼306室
招标文件内容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联系人:小林 180*****657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