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招标公告
图书招标公告
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受太仓市经贸小学委托,就其所需的图书项目实施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需求
采购单位:太仓市经贸小学
采购项目:图书项目
采购预算:96679.50元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采购货物名称、数量
序号 | 项目 | 要求 | 备注 |
1 | 实洋 | 96679.50元 | |
2 | 选书方式 | 详见图书清单 |
(二)图书清单(见附件)
四、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投标书1正1副,自行装订成册后密封,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封面注明正本或副本)
(一)报价响应文件的组成:
1、响应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三证合一的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响应供应商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4、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5、《询价响应报价明细表》;
6、《询价响应承诺函》;
7、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交货期说明等);
8、报价产品技术对照表;
9、报价产品的配置清单表;
10、省级(或省级以上)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11、其他满足采购要求的资质文件等。
12、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报价响应文件的签署和密封要求:
1、按上述组成要求制作询价响应文件,并须装订成册;报价响应文件要求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询价响应文件均应采用打印或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书写,由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询价文件要求处亲自签署或盖章,并在询价响应文件的每一页上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页。
3、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及相应文件封面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响应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4、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
5、未按采购要求和报价文件组成提供资料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报价无效。
五、时间及地点安排
1、招标文件发布:自招标公告在“苏州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在“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于2017年09月28日11::00(北京时间)前按要求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以下邮箱:tcggzyww@163.com,邮件主题格式:“TCGGZY-2017X050号—XXX公司”,邮件必须注明单位全称、企业简介、联系方式等。发出报名邮件后的供应商,请自行同我中心电话联系予以邮件收到确认。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苏州政府采购网”发布的补充公告;
2、接收标书时间:请投标单位于2017年09月29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之前将投标文件盖章密封送至我中心,投标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14:00(北京时间)。逾期为无效投标;
3、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9日14:00(北京时间)。超过投标截止时间者,标书一律不予接收,并取消其投标资格;
4、投标及开标地点: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3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开标室(我中心在开标当日将在三楼电子大屏幕上对具体开、评标间进行明确,请投标商注意当天大屏幕信息或与我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咨询)。
六、综合说明
(一)技术要求
1、投标单位的图书书目与采购人提供的招标图书书目要求必须完全一致,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非实质性响应,投标时作废标处理。
2、投标单位提供的图书印刷质量满足GB9851印刷行业标准;
3、响应图书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图书质量包括出版社、纸张、装订、内容及行文五个方面,装订要求牢固,完全符合采购图书规定的质量要求。
4、成交单位必须承诺按正规渠道提供国家正式出版社出版发行的正版图书,保证采购人不因版权、税务等法律问题受第三方起诉,否则由成交单位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与费用。
5、在任意时段,采购单位若发现有非正版图书,污损、图文不清、缺页、倒页、缺附件等质量不合格图书,以及与订单不符的图书,一律予以退货或换货,而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及费用、及索赔全部由成交单位承担。
(二)交货与验收
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后,20内交货完毕;
2、交货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3、验收地点:货物验收地点即为交货地点;
4、验收要求:
?所有图书外包装箱不得自行拆封,包装箱上所有标签等不得涂改或撕毁,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绝验收;如出现质量问题或系假冒伪劣产品,成交单位负责包退、包换,发生的费用由成交单位自行负责。
②符合设备本身的规格、技术条件及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③采购货物的验收时间:货到安装调试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
④采购单位验收时,将严格按照标的物清单中要求的供货,未达到要求,采购方有权拒收采购货物。
(三)伴随服务
免费质保期1年,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以双方在验收报告签订日期为准)。免费质保期内,除人为损坏和不可抗拒因素外,供应商负责对其提供的物品进行免费更换。
响应时间:供应商在接到采购单位函电后,必须在2小时内对采购单位所提出的维修要求作出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作出相应处理。
(四)其它要求
1、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成交单位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7天内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否则将视为自愿放弃本次采购的成交资格,并承担所有因此而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将采购单位所需图书送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并出具书面交货、验收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货款的90%;余款10%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并退回履约保证金。
3、本次招标投标报价不高于采购预算为有效投标报价。超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标。
4、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符合采购要求,且不超过财政预算总额的基础上,以总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注:若满足上述要求的最低报价响应供应商超过一家时,则由评审小组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5、各投标商须保证所提供的响应文件真实有效,如因各投标商的响应文件不实而造成的后果由各投标商自行承担。有虚假应标行为经查实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有权予以其废标。
6、成交供应商应在货物送达、验收合格后,向采购单位提出付款申请并附下列材料:
a、合同原件(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执一份);
b、合格的发票;
c、太仓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
7、货物报价:
(1)报价单位应用人民币报价。
(2)报价单位应根据本公告(货物需求)的规定进行报价,其报价一次报出,不得更改。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3)报价单位必须对本公告(货物需求)中所列的货物整个标段进行报价。应包括但不仅限于货物价、劳务、包装、税费、运杂(到位)、仓储、管理、维护、保险、利润、售后服务、税金、政策性文件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全部费用。
(4)进行报价的货物必须同时附货物图样、主要技术性能、主要技术指标和具体配置的书面资料。报价单位在报价的同时请附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其他相关资格证明。
(5)报价单位的售后服务承诺请一并附报。
(6)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投标人填写的技术规格偏离表和所提供的所有技术性能规格及参数,必须与制造厂家公布或确认的内容保持一致。
8、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方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9、招标采购相关信息将发布在苏州政府采购网,请各供应商留意网上公告和最新信息;
10、本次询价最终解释权归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
9、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内容:
详见《图书清单》。
(二)价格与支付:
1、合同价格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
2、付款步骤:
成交供应商应在全部设备到位、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向采购单位提出付款申请并附下列材料:
a、合同原件(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执一份);
b、合格的发票;
c、项目验收单;
d、送货单和移交单。
采购单位获取全部货物并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货款的90%;余款10%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三)质量与验收:
1、乙方应按照标书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产品;
2、产品质量出现问题,乙方负责包修、包退、包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3、产品的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质保单、品牌标志、包装和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4、验收标准:根据标书要求及有关规定并按国家最新行业标准进行验收通过;
5、乙方交付验收时应先用书面等方式通告甲方。
(四)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 年;
2、按照询价采购文件和乙方在询价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服务执行。
(五)交货和安装
1、交货时间:2017年月日或之前,发货前应书面通知甲方;
2、交货地点:由供方负责办理运输将标的物送到甲方所在地。
(六)违约责任:
按询价采购文件的规定执行(合同一般条款)。
(七)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并在采购人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同时须至太仓市政府采购管理科备案。
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询价采购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提交太仓市政府采购管理科和招标代理机构备存。
(八)合同争议
1、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在招标代理机构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则
1、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太仓交易中心一份。
2、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解释。
七、其它说明: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于3号楼3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窗口办理(电子显示大屏斜对面,电话:********)。
2、投标保证金的办理程序:报名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到3号楼3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窗口办理(电子显示大屏斜对面),电话:0512-********,确认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并领取缴纳凭证。响应单位在办好保证金手续后到3号楼3楼开标间等候准时开标(具体请详见当日三楼电子显示屏或与本中心项目负责人联系)。请各投标供应商严格按照以上程序办理,如有违反,后果自负。
3、履约保证金:按中标合同总金额的5%缴至我中心账户,在中标者履行完全部中标合同义务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凭加盖投标供应商财务章的收款收据退款);
帐户名: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
投标供应商可采用本票、汇票或者汇款到账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交易中心不接受现金、支票形式的保证金。
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投标人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本项目投标有效期60天),投标人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约;
(3)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4)投标人其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
(5)投标人对本项目有虚假应标行为经查实的。
七、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
地 址: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4楼3409室
联系人:王雯、陈雪峰
电 话:0512-*******1
采购人联系人:唐明虎联系电话:0512-********
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二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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