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出机构制播能力建设第二次招标公告
播出机构制播能力建设第二次招标公告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播出机构制播能力建设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中巨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的委托,对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播出机构制播能力建设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TGZC2017-250
二、招标内容:
高清摄录一体机4台;新闻摄像机6台;托板4块;两电一充4套;锂离子充电电池6块;三脚架9个;SXS存储卡17张;SXS卡读卡器4个;采访话筒6支;无线胸麦2支;机头灯6个;广角附加镜1个;摄像包6个;便携箱2个;非线性编辑系统2台;高清非编1套;网编存储系统1套;万兆交换机1台;病毒隔离系统1套;网线水晶头2箱;监视器5台;调音台2台;音频工作站1台;配音话筒1支;主持人话筒2支;原有播出改造1项;高标清同播硬盘播出系统2套;数字音频处理器1台;模拟复合转SDI转换器1个;视频转换器1台;单路编码器1台;数字视频切换器1台;虚拟演播室系统(HDMI高清)1套;导播通话系统1套。
项目总预算21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出具自本公告之日起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4.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登记证书或证明文件;
5.投标人须提供主要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授权函(厂家直投不需提供)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6. 投标人须提供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近半年已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7. 投标人须为长期从事广播电视行业的专业集成商,且其经营范围须有“广播电视器材”等字样。
8.本项目实施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9月25日一2017年9月29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17年9月29日17时00分,请登录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120.55.244.28/)在线下载(需在报名栏中上传“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相关证明材料)。
2、附件资料上传:凡是欲参与项目投标者,需在:“上传投标登记审核文件”栏中上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相关材料(PDF格式)。附件资料上传时,需使用【PDF分割合并工具】将多个PDF文件合并为一个,再进行上传。 【PDF分割合并工具】的使用说明和下载地址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下载中心”。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9日15时00分之前到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秦州区成纪大道新华路2号楼四楼),逾期不再受理。
2、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10月19日15时00分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秦州区成纪大道新华路2号楼四楼)。
七、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户 名: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行营业部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48小时之前。
(一)投标单位只能通过电汇方式缴纳保证金,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三)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注明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8 位数字投标登记号。在汇款单附栏内不填或者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将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县人民东路5号
联系人:汪丽 联系电话:182*****368
招标代理机构:中巨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天水市秦州区七里墩佳水豪庭5-2-401室
联系人姓名:周智群联系电话:****-*******
中巨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9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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