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7套视频监控“模改数”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347套视频监控“模改数”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滨海县公安局347套视频监控“模改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HCGG********6 一、招标条件: 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滨海县公安局委托采购的滨海县公安局347套视频监控“模改数”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已经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招标内容:一标段为移动公司2009年到2012年承建的县城地区247套模拟视频监控数字化改造建设;二标段为电信公司2009年承建的120套模拟视频监控数字化改造建设。具体货物、数量及技术参数要求等内容详见附件。 2.供货期限:90日历天。 3.项目地点:滨海县公安局。 4.招标范围:所需货物及附配件的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供电、光纤传输、售后等全部服务。 5.质量标准:合格。 6.质保期:自验收合格次日起三年(主要设备质保期限为五年)。 7. 预算金额:一标段217万元,二标段171万元。 三、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国家工信部颁发的基础通信业务许可证的运营商,或具备上述条件的运营商在盐城市范围内设立的分(支)公司,该分公司如无独立法人资格,需具有省级及以上公司授权才能参加招投标,省级公司有无独立法人资格不作要求。 4.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设备集成、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能够承担本项目实施,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5.投标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在盐城市范围内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关项目的供货能力; 6.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7.多家具有投标资质的关联企业只接受其中一家参加招投标活动; 8.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一标段为人民币20000元,二标段为人民币15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帐户,方式: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县城中分理处,账号:****************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其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投标人报名时应将交款凭据(指银行汇票原件、转帐进账单或电汇凭证)一并提交给交易中心财务科(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6楼1612室,联系电话****-********)换取收款收据。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可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对所投货物的采购过程、运输过程等环节进行跟踪,一经发现中标人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作为不良行为清退出滨海县招标市场,打入黑名单。 五、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7年9月22日8时30分--2017年9月28日17时00分00秒(节假日除外); 2.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7楼1705室; 3.联系人:朱静 联系电话:****-********、152*****931 4.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须知: 投标人应从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大厅”子模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滨海县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函》或(《滨海县工程建设投标报名确认函》),然后按要求内容填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报名的委托代理人须凭经交易中心财务科换取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函》、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报名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方可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投标报名的委托代理人发出,届时请投标报名的委托代理人及时查收。 报名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开标三天前以书面方式递交放弃函至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7楼1703室)且经批准同意的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视情节对该单位处以罚款,同时视情节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1-3个月。公告期间,滨海县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六、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七、付款方式:工程竣工且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审计价的60%,系统运行满一年后,扣除违约金后(如有)支付至审计价的80%,系统运行满三年后,扣除违约金后(如有)一次性付清。 八、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人:单春雨 139*****209 代理机构:牛文瑜 ****-********、133*****666 九、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投诉,请向招标采购监管机构书面提出。 联系电话:****-********;传真:****-******** 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7楼1703室 滨海县公安局 2017年9月22日 附件: 1、《视频监控“模改数”一标段工程量清单配置要求》 2、《视频监控“模改数”二标段工程量清单配置要求》 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1、视频监控“模改数”一标段工程量清单配置要求
2、视频监控“模改数”一标段工程量清单配置要求
说明:1、二个标段中所有设备必须均为原厂非改配设备,所有硬盘不返还;2、设备必须符合GB/28181标准,能够接入滨海县公安局视频监控“村村通”管理平台;3、前端设备必须为入选江苏省公安厅道路监控网“3.20”工程前端系统设备的12家中标单位之一;4、投标时打★的必须在供选品牌中任选一种品牌并注明型号进行投标,没有打★的,供选品牌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应选用国内主流一线品牌,同时注明品牌型号,否则,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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