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医药循环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一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生物医药循环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一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ZH(柘)2017-011
开标时间:2017-10-22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柘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ZH(柘)2017-011

1、招标条件

柘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招标编号为FJZH(柘)2017-011的柘荣县生物医药循环产业园标准化厂房项目一期(勘察、设计)已由柘荣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柘发改审批〔2017〕7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柘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柘荣县生物医药循环产业园标准化厂房项目一期(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柘荣县城西南部下村。

2.3. 工程建设规模:拟建柘荣县生物医药循环产业园标准化厂房项目,用地面积约240亩,项目一期拟建厂房面积16000平方米(2座厂房,层数4层,8000平方米/座),附属工程包括:主入口大门、围墙、道路、路灯、广场、消防水池;给排水、电力、电讯的室外综合管网工程;环保工程包括:化粪池、垃圾集中点、绿化等。

2.4. 投资总额:本项目一二期总投资估算为62693万元,项目一期投资估算为4691万元。

2.5. 招标类型:项目一二期总体概念性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招标及项目一期的勘察和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包括项目一二期总体概念性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及一期用地红线范围内岩土工程初步及详细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后续阶段设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等。

2.6.2 内容:项目一二期总体概念性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及项目一期建筑安装工程、室外工程及装修、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智能化、道路、景观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等设计;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安装工程、室外工程及装修、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智能化、道路、景观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等专业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和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建筑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一家勘察单位只能与一家设计单位联合);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

3.3. 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1 项类似医药工程(生化生物药、中成药、药物制剂、化学原料药、医药中间体、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项目设计业绩。

3.4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均应不属于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5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在我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未在我省设立土工实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在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之后,方可参加投标。

3.6投标人和拟派的勘察设计人员不得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7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22日至2017年09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柘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100元。

5、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根据宁建筑〔2015〕34号文有关规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或(3)按照《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文规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1)的方式补足;(4)或银行保函形式;(5) 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 10月 16 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柘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屿前路3号,柘荣县行政服务中心新大楼三层)本项目开标室;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国家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8.1. 本设计项目的设计费总额为84.942万元人民币。

8.1.1招标人公布的医药标准化厂房240亩总体概念性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收费金额为:设计费为16公顷(240亩)×1.5万元/公顷×0.6(概念规划系数)×1.1(电子文件系数)×0.8(优惠系数)=12.672万元;

8.1.2招标人公布的项目一期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3189.6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72.27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柘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37】

地 址:柘荣县河滨北路42号

电 话:****-*******136*****689

联系人:符薇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2】

地 址:柘荣县柳城东路198号,邮编:355300

电 话:****-*******152*****310

联系人:吴玲凤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柘荣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柘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9061 0100 1001 0000 0748 24;

交易中心名称:柘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屿前路3号, 柘荣县行政服务中心新大楼三层。

注明用途:“FJZH(柘)2017-011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造成交易中心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监管部门名称:柘荣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X】

地 址:柘荣县柳城东路106号

联系电话:****-*******

联系人:林传基

审批部门名称:柘荣县发展和改革局【********9】

地 址:柘荣县柳东路100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勘察 标准化厂房 循环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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