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水厂三期招标公告

第二水厂三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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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涟水县第二水厂三期项目
标段编号****************-BD-001;标段名称涟水县第二水厂三期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7年9月22日公告结束时间2017年10月16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涟水县第二水厂三期项目—涟水县第二水厂三期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涟水县第二水厂三期项目已由涟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涟发改革[2017]3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涟水县涟缘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涟水县郑梁梅大道南侧第二水厂院内。

2.2工程规模:新建日供水10万吨净水工程,工程造价约7600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涟水县第二水厂三期工程。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承诺书一: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提供承诺书)

3.3承诺书二: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企业提供承诺书)

3.4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

3.5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市政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8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在本工程中不得兼任其他岗位;以其他身份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的,同样视为有在建工程。)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由本项目招标人提供相关证明)

3.9其他资格要求

3.9.1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报名企业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和2017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9.2企业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和2017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9.3投标企业业绩要求:2012年10月1日以来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在日供水8万吨以上(含8万吨)的自来水净水工程。

说明:1、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1、3.4、3.5、3.7、3.9项,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以调取诚信库中经核验通过的信息资料为准(投标文件必须提供查看诚信库的链接),投标人直接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的材料,将不予认可,作为无效文件进行处理;

2、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2、3.3、3.8项,在编制投标文件时直接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至投标文件的“其它材料”中;

3、养老保险证明需加盖养老保险部门章或养老保险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章(从网站打印的盖有养老保险部门电子章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可视为原件);

4、所有要求上传的扫描件均必须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否则作为无效文件处理;

5、所有上传的资料因清晰度无法辨认的,其上传资料按无效文件处理。

6、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验收合格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施工合同》须经工程所在地的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验收合格证明》须经建设、施工、设计和监理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9月22日开始,地点:淮安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

4.2 招标文件售价305元,招标文件费用须在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中通过网上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10 月 17 日 09 时 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地点为:淮安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在招标文件中列明2种价格评审标准,在电子标书解密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一种作为本项目的投标报价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并最大程度满足招标文件各项指标的前提下,评出合格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出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等的,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名优先,如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得分相等的投标人现场抽签确定排名顺序。

分值分配(总分:100分,其中投标报价:80分;施工组织设计:20分。

1、投标报价:(80分)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方法: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为96.5%、97 %、97.5%、98%;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80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为65%、70%、75%、80%、85%;K1 的取值为96.5%、97 %、97.5%、98%;K2的取值为95%。Q1、K1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80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4、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2、施工组织设计总分:(20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1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1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2分)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6分)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2分)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1分)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1分)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6分)

说明:

(1)施工组织设计为暗标,施工组织设计中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微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有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否则按无效文件处理;

(2)若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遗漏招标文件明列的要点属重大偏差,按无效标处理;

若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无重大偏差,各项要点得分应不低于设定分值的70% ;

(3)应在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得分和一个最低得分后取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得分。

8.注意事项

8.1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地址为:http://www.haztb.gov.cn:9000/haztbhy

8.2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电子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招投标活动;CA和电子签章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办理,联系人:张忠宝,联系电话:138*****89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李仕龙联系,电话:183*****913

8.3招标文件从网上下载,投标文件也在网上提交。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8.4请投标人及时更新诚信库资料,评标现场不再审查有关原件;

8.5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携带CA锁(应为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否则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会议,迟到、未携带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将予以退回。(以上所需材料均必须要原件)

8.6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得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不得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将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8.7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得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投标人的合法利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涟水县涟缘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梁梅大道南侧。(新一中对面)地 址:涟水县海安路。(教育局对面)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赵湘东 联系 人:孙蕾

电 话:139*****538 电 话:158*****134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0

网 址: 网 址: 0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0

账 号: 账 号: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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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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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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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县第二水厂三期项目—涟水县第二水厂三期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涟水县第二水厂三期项目已由涟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涟发改革[2017]3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涟水县涟缘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涟水县郑梁梅大道南侧第二水厂院内。

2.2工程规模:新建日供水10万吨净水工程,工程造价约7600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涟水县第二水厂三期工程。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承诺书一: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提供承诺书)

3.3承诺书二: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企业提供承诺书)

3.4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

3.5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市政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8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在本工程中不得兼任其他岗位;以其他身份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的,同样视为有在建工程。)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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