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建设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招标公告
一期建设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招标公告
根据佛山市东辰彩韵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的申请,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环境保护局拟对佛山市东辰彩韵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一期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南边南丰路西侧开发区内厂房(地理坐标为北纬23°166.39″,东经112°5536.05″)。占地面积1824.15平方米,建筑面积1936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年产装饰用石条线3万条。项目劳动定员30人,在厂内住宿但不在厂内就餐,年工作日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
项目一期主要设备有分条机2台、造型机4台、喷淋水帘柜2套、打磨机2台、喷枪1支。
二、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制定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我局于2015年11月20日审批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三乐环复〔2015〕76号)。
项目分条、造型、打磨等工序产生的喷淋废水、生物吸收喷淋废水及喷漆工序产生的喷淋废水收集后经处理达标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项目喷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UV光解”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设计处理能力为40000m3/h,治理设施由广州市海珠羊城环保有限公司设计承建。项目不设水转印工序,不涉及废气。
手工湿式打磨工序产生少量无组织排放粉尘,加强车间通排风。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的运行,项目生产设备集中在厂区中心,落实了隔音、防振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进行了分类管理,并设置了固定的,能防风、防雨的堆放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水喷淋沉渣交由回收公司处理;喷涂废液、废油漆渣、废包装桶作为危险废物,委托韶关绿然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处理,执行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等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三、验收结论
该项目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批复的要求建设,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四、要求及建议
(一)必须加强管理,避免污水、噪声、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必须按环评批复的规模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扩大规模或违反规划进行建设。
(三)必须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局将依法处理。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9月22日至9月28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9号窗口(邮政编码:528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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