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设备 招标公告
监控设备 招标公告
关于我大队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欢迎你公司参加报价。有关询价事项如下:
1.采购需求:详见《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南安边防大队石井所监控设备采购询价单》
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国企业独立法人资格,相关资质证件齐全、有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经销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询价回函包括经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资格证书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表及通讯联系方式。所有资料请贵公司打(复)印并由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公章,信封外面要注明具体项目询价投标书。
4.所有资料密封时,封口处应有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人的签字及单位公章。资料用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于2017年9月30日18时前(邮递以签收时为准)交南安市公安边防大队后勤收,迟到的回函将原封退回。
5.评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1)供应商报价,一次报出不得更改;
(2)产品质优为保证的情况下,最低价者中标;
(3)中标的供应商,在下次采购中将予以优先考虑。
6.评选结果将在2017年10月8日内通知所有参与询价的供应商。
7.联系人:南安市公安边防大队 何维雅
电话:0595—********
地址:南安市湖中路36号南安市公安边防大队
邮编:362000
8.监督电话:张慧勇副大队长 电话:139*****699
黄阿萍干事 电话:135*****606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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