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5万姜华坑村砌坎工程招标公告
浙江金华5万姜华坑村砌坎工程招标公告
0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办法实施条例》
及我县建设工程招标规定,根据仁川镇招标办批准:
一、工程概况:本项目为磐安县仁川镇姜华坑村户户通1号标段工程,主要砌坎等工程,总投资5万元。(施工工具、材料等一切施工设备由施工方负责)。
二、招标方法:公开投标
三、工程造价及工程结算:工程量以实际丈量结算
四、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时付合同价的70%,竣工结算并经审计后除留工程造价的10%作为保修金外,其余一年内付清,保修金按国家规定保修期满后一次性结清(无息)。
五、定标办法:已180元/立方米为基础进行投低标。投标人不需要编制技术标,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对工期、质量作出承诺,没有承诺或承诺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为无效标。
六、申请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关施工经验的自然人,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七、投标保证金:各参投企业应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交投标保证金贰仟元整(现金支付)。未中标单位于投标结束后退还保证金(不计息),中标后弃标的其保证金不予退回。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在接到通知书三天内把履约保证金伍仟元(包含投标保证金所转的履约保证金)汇入发包方指定户头,并与发包方签订合同,超过期限投标保证金全部没收,并由第二标接替,依次类推。履约保证金在工程按时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一个月内退还(不计息)。
八、投标工作时间安排:
1、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9月27日上午9:00
投标报名地点:磐安县磐安县仁川镇人民政府
2、开标会议时间:2017年9月27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磐安县仁川镇人民政府
九、工期质量要求及奖罚措施:必须在30个工作日内竣工,延迟每天罚500元。由于不可原因造成工期延长的,经与发包方协商确认后方可顺延。工程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经有关部门验收后,如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返工至合格,一切费用由承包方自负。并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服从发包方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的监督。
十、本招标文件由磐安县仁川镇姜华坑村委会负责解释。
招标单位:磐安县仁川镇姜华坑村村民委员会
2017年9月23日
附件下载:
标签: 金华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