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源县元利恒农机农业综合开发专业合作社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新源县元利恒农机农业综合开发专业合作社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新疆新源县元利恒农机农业综合开发专业合作社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项目已由新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发改投资[2016]1236号文核准实施,招标人为新源县元利恒农机农业综合开发专业合作社,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疆新源县元利恒农机农业综合开发专业合作社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址:新源县别斯托别乡铁列哈拉村
2.3建筑规模:本工程为一个标段:新建厌氧发酵罐2000立方米1座,沼气筑气柜以及配套辅助设施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具备沼气工程专业施工资质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在有效期内,且保证不同时兼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制度、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企业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利。经考察投标人申请资料中关于招标公告所要求内容与事实不符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企业的报名。
4. 评标办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3日至2017年9月29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6:00时至20: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在伊宁市斯大林街7号(建行斯大林街东路支行)报名。报名方式:来人报名。
报名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安全员岗位证、施工员岗位证、质检员岗位证、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用人单位用工信用及无拖欠工资证明》、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无犯罪记录证明、近三年内企业类似工程项目业绩。
(以上资料证件须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三套,缺一不可)。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2017年9月30日至2017年10月04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6:00时至20: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伊宁市斯大林街7号(建行斯大林街东路支行)领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1000元/本,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标段。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晚报、新疆信息网(http://www.xj.cei.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源县元利恒农机农业综合开发专业合作社
联系人:李江英联系电话:131*****933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丹丹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新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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