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大厦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东区)招标公告

金融大厦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东区)招标公告

金融大厦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东区)招标公告

金融大厦项目已经湘江新区以*******号备案证批准立项,招标人为长沙恒诚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东区)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金融大厦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东区)。

1.2 项目概况:金融大厦项目东区总建筑面积约273235㎡,其中T1塔楼高322.9m,建筑面积约134183㎡;T2塔楼高254.1m,建筑面积约110110㎡;购物中心裙楼建筑面积约28942㎡。本次招标为金融大厦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东区),共计电梯91台,其中T1楼垂直电梯(含无机房客梯)31台,T2塔楼垂直电梯(含无机房客梯)29台,东区裙楼垂直电梯(含无机房客梯)13台,自动扶梯18台。

1.3 招标金额:约12000万元。

1.4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1.5 交货时间:根据项目主体施工的实际情况由招标人通知,需在180日历天内交货。中标人应承担定标至实际供货期间电梯设备及电梯安装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1.6 安装调试工期:安装现场具备安装条件接招标人通知后即进行安装调试,需在180日历天内竣工。

1.7 质量要求:货物符合国家规定的电梯有关制造验收合格标准,安装质量按国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1.8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及按国家相关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监督检验规程》、《电梯保修规则》及相关的标准、规定进行保修。

1.9 保修期:电梯取得合格证后24个月,并在验收合格后提供免费保修备件清单。

1.10 招标范围:金融大厦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东区)所需电梯(客梯、扶手电梯)设备、随行电缆(包括但不限于动力、视频、通信等线缆)及随机附件的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包括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包括政府有关单位的验收)、验收后的移交、工器具及备品备件的提供、结算、培训、技术服务(包括设计联络)、电梯报装、报验及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和《电梯使用登记证》并负责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含检测费等)、质保期保障及其他相关服务内容,并提供井道深化设计图纸。

1.1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必须为所投产品制造商;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注册资金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如为外币则按递交资格审查资料截止日的中国人民银行的汇率为准)。

2.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自动扶梯B级及以上)与《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维修A级,自动扶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能提供安装及其他相关服务,电梯安装必须由制造商负责(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电梯维保等售后服务可由制造商或其分公司负责。

2.3投标人必须在长沙设有分公司,且分公司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维修A级、自动扶梯维修B级及以上)。

2.4投标人近5年内(以基本资格审查资料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为有效)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中有建筑高度或提升高度不低于260米、速度不低于6米/秒的高速梯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及通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验收的验收合格证书(验收合格证书至少提供5台速度不低于6米/秒的高速梯),如合同及通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验收的验收合格证书不能体现建筑或提升高度和速度的,还须附甲方证明资料)。

2.5没有处于财产被查封或处于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2.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4.投标保证金

4.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4.2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4.3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长沙湘府路支行

帐户名称: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51

4.4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金融大厦电梯东区”。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金融大厦电梯东区”,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5 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注: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交纳未按上述要求的,基本资格审查时由基本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后作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5.报名方式及时间

5.1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从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9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报名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号窗口(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联系人:喻宗雄\胡诗颖;联系方式:151*****134/131*****251

5.2投标人报名后,招标人有权核实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造假其报名无效。如有以上情况,已通过基本资格审查的,取消其基本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已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5.3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下述资料2)—5)项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的彩色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本企业的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社保证明;

2)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如办理了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3)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其在长沙设置的分公司的工商注册的证明文件及分公司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类似业绩合同及通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验收的验收合格证书(验收合格证书至少提供5台速度不低于6米/秒的高速梯)(如合同及通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验收的验收合格证书不能体现建筑高度或提升高度和速度的,还须附甲方证明资料);

6)制造商直接负责本项目电梯安装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报名时投标人还须单独提交以上资料逐页加盖投标人企业法人公章的彩色复印件壹套,彩色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报名资料”,否则不予报名。

5.4 所有证件的审核结果,最终以基本资格审查的审查结果为准。

6.基本资格审查:

6.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基本资格审查,入围方式为基本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全数入围。

6.2本项目邀请已报名的所有投标人参加基本资格审查。

6.3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及递交资格审查资料截止时间:2017年9月3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基本资格审查的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基本资格审查会议室,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屏幕(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6.4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基本资格审查时到场人员及应提供的资料如需变更的,招标人将在基本资格审查至少前3个工作日在湘江新区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通知,不另行通知,敬请留意。

6.5资格审查人员(投标人)到场核查由招标人进行验证、由行政监委及项目监委进行现场监督。基本资格审查时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社保证明、资格审查资料出席。招标拒绝接受资格审查申请人(投标人)到场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资料。基本资格审查时,审查委员会可按招标公告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审查资料提出质疑,但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后不接收任何关于基本资格审查资料的书面澄清、说明、修改、补充文件。

6.5 基本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本企业的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社保证明;

2)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如办理了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3)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其在长沙设置的分公司的工商注册的证明文件及分公司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以及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凭证;

5)类似业绩合同及通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验收的验收合格证书(验收合格证书至少提供5台速度不低于6米/秒的高速梯)(如合同及通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验收的验收合格证书不能体现建筑高度或提升高度和速度的,还须附甲方证明资料);

6)制造商直接负责本项目电梯安装的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注1、基本资格审查时投标人还须提供以上证件、资料加盖投标人企业法人公章的复印件叁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资格审查资料”并加盖投标人企业法人公章;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审查资料,招标人不予接受,视为自动放弃。递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将按不合格资格审查申请人(投标人)处理。

3、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资格审查时或通过审查后发现投标单位有弄虚作假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已经入围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及图纸每套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7.2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于基本资格审查完成后通知各合格投标人。

7.3招标文件领取地址: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2层)。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7年10月26日09时 00 分,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二楼相应开标室。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bidding.hunan.gov.cn

《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 http://hnxjxq.hunan.gov.cn/xqzw/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www.csggzy.gov.cn。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装 电梯设备 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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