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安置区地面硬化、护栏及部分排水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工业园安置区地面硬化、护栏及部分排水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摇号发包公告
绥宁县工业园安置区地面硬化、护栏及部分排水工程建设项目经绥宁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定于2017 年9月21日 10 时,在县发改局会议室,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进行摇号发包,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可参与本项目的摇号。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绥宁县工业园安置区地面硬化、护栏及部分排水工程 |
建设地点 | 绥宁县长铺乡袁家团村 |
建设内容 | 道路、排水,地面硬化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工期 | 二个月 |
发包人 | 绥宁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
工程发包价 | 84.282万元 |
摇号保证金 | 40000元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县内企业(包括在绥宁注册的建筑施工有限公司和外地公司在我县设立的分公司)的施工企业。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其他要求:
一、申请人委托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贰级以上资格;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中选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三、缴纳摇号保证金的申请人必须在转账单上注明“ 建设项目摇号保证金 ”,以转账方式提交;四、需要审核的资料原件应同时提交一份加盖公司鲜章的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加承包。
三、报名及缴纳摇号保证金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摇号发包的申请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到发包人单位报名,并递交施工承包申请书,同时领取项目简介、项目施工图、合同书范本等相关资料。缴纳资料费200元。
(2)申请人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师)、施工员证、安全员证原件;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⑤企业拟任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⑥缴纳摇号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⑧拟任项目负责人独立到场报名的,需提交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3)报名时间为:从2017年9月18日网上发出发包公告之时起至2017年9月20日17时分截止。
(4)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合同总金额的5%缴纳摇号保证金,摇号保证金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由申请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发包人单位的账户。
(5)发包单位保证金缴纳开户行与账号:户名:绥宁县财政国库管理局结算户建行绥宁支行:****************1848
(6)本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按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及财评中心对该项目评审金额进行总价发包。
(7)发包公告网站为(绥宁县政府门户网站)网http://www.hnsn.gov.cn/fgj/
(8)摇号发包按绥政发{2017}7号文件实施。
(9)报名前必须到行业监督部门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才可以到业主单位报名。
四、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绥宁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人:黄始文
联系电话:137*****460
监督电话:******* (县招标办)
发包人单位(盖章)
2017年 9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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