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区太阳能路灯亮化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静海区太阳能路灯亮化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静海区太阳能路灯亮化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静海区太阳能路灯亮化工程已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天津市静海区交通局公路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实施路灯亮化工程105基,其中拓宽团静路涉及大丰堆镇于庄子村路段80基,新建崔唐路涉及西翟庄中心街路段25基。一次性安装,质保期三年,路灯质量标准采用15年维护期标准。
2.2本次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静海区太阳能路灯亮化工程施工监理,主要工程内容为静海区太阳能路灯亮化工程的五控、两管、一协调的监理工作。
本项目计划施工工期2017年10月21日~2017年11月20日,共计30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13个月,其中施工工期1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下列资质之一: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具有一项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监理单位均可提出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备选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均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9月29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企业基础信息(或者营业执照信息)网页截图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前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购买招标文件。上述所有证件均应为有效证件,无论任何原因正在办理中的证件或证明均不作为有效证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为2017年10月17日9时30分,请在该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递交至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6层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天津市静海区交通局公路管理所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
地 址: | 静文立交桥北侧 | 地 址: |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 | |
邮 编: | 301600 | 邮 编: | 300040 | |
联系人: | 朱凤通 | 电 话: | ||
电 话: | 022- ******** | 传 真: | ||
联 系 人: | 张齐、郝文杰 | |||
2017年9月25日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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