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商品批发市场经营权租赁招标公告
小商品批发市场经营权租赁招标公告
山西诚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忻州市忻府区蔬菜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忻州市小商品批发市场经营权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忻州市小商品批发市场经营权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SXCD2017-0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磊
项目联系电话: 173*****8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忻州市忻府区蔬菜公司
地址:忻州市忻府区健康东街1号
联系方式:赵如平:132*****4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西诚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磊
代理机构地址: ****-*******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山西诚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忻州市忻府区蔬菜公司的委托,对忻州市小商品批发市场经营权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价。
一、项目名称:忻州市小商品批发市场经营权租赁项目
二、项目编号:SXCD2017-003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概况:
招标范围:忻州市小商品批发市场经营权租赁,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详见招标文件)。
租用规模:忻州市小商品批发市场占地面积11699平方米,建筑面积7475.09平方米,其中:营业面积大约5124.09,营业房237间;仓储面积大约2351平方米,库房134间。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详见招标文件)。
租用年限:五年为一个周期(2018年1月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最低(租赁报价)控制价:200万元整
租赁用途:对忻州市小商品批发市场的整体管理与经营。
备注:最低(租赁报价)控制价:本项目最低报价控制价为人民币元/年,投标人必须以不低于最低控制价进行投标,投标报价低于该最低控制价的一律视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中国境内合法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且不限于市场管理、房屋租赁、企业策划;
3、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
4、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包含)500万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9 月25 日起至2017年9 月29 日期间(每天9∶00至11∶00,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法定代表人携带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到山西诚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公开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获取公开招标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及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公告发布之日起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为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提供原件核查及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一套,如未按要求提供导致报名被拒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报名人通过资格审查后需在本招标代理机构领取“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到招标人指定地点交纳本项目所涉及保证金和抵押金<详询忻府区蔬菜公司联系人>,方可参与投标)。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详见招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十、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忻州市忻府区蔬菜公司
联 系 人:赵如平
联系电话:132*****406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诚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磊
联系方式: 173*****888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2、中国境内合法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且不限于市场管理、房屋租赁、企业策划;3、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4、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包含)500万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25日 15:00至2017年09月2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西诚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9 月 25 日起至2017年 9 月29 日期间(每天9∶00至11∶00,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法定代表人携带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到山西诚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公开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6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6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它补充事宜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中国境内合法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且不限于市场管理、房屋租赁、企业策划;
3、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
4、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包含)500万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9 月25 日起至2017年9 月29 日期间(每天9∶00至11∶00,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法定代表人携带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到山西诚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公开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获取公开招标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及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公告发布之日起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为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提供原件核查及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一套,如未按要求提供导致报名被拒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报名人通过资格审查后需在本招标代理机构领取“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到招标人指定地点交纳本项目所涉及保证金和抵押金<详询忻府区蔬菜公司联系人>,方可参与投标)。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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