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川铝模科技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招标公告
闽川铝模科技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招标公告
根据广东闽川铝模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环境保护局拟对广东闽川铝模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大岗村民委员会桥头村“小涡下”(土名)A1座自编1号(地理坐标为北纬23°17′36.12″,东经112°56′94.19″)。占地面积11533平方米,建筑面积6987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年产铝模板60吨、钢支架50吨,项目劳动定员35人,在厂内住宿但不在厂内就餐,年工作日280天,每天工作8小时。
项目主要设备有排冲2台、冲床3台、锯床3台、异形锯2台、剪板机1台、整形机1套、二氧化碳焊机2台、氩弧焊机12台、钢锯床1台。
二、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制定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我局于2017年8月11日审批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三乐环复〔2017〕47号)。
项目生活污水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项目下料、冲孔工序产生的粉尘以及焊接烟尘,加强车间内通风,无组织排放。饭堂暂未投入使用,不涉及油烟废气的排放。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的运行,项目生产设备集中在厂区中心,落实了隔音、防振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进行了分类管理,并设置了固定的,能防风、防雨的堆放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交回收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等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三、验收结论
该项目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批复的要求建设,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四、要求及建议
(一)必须加强管理,避免污水、噪声、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必须按环评批复的规模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扩大规模或违反规划进行建设。
(三)必须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局将依法处理。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9月22日至9月28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9号窗口(邮政编码:528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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