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超探仪等设备招标公告

湖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超探仪等设备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湖州市财政局(财政审批编号:湖财采确[2016]5379、5380号)批准,现就湖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超探仪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浙安采字[2017]-083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采购内容

数 量

技术要求

采购预算

1

超探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1批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6.9680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9月25日-2017年9月29日,上午08:3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龙王山路1278号)。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企业营业执照五证合一(副本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2、提供投标人工商注册所在地的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近两年内行贿犯罪记录及行贿行为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投标截止前2个月内有效(原件、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证书(原件1份)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请于湖州市行政服务网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并填写,原件一份);

5、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已提交凭证(在认购招标文件时确保到账,现金不予受理,缴纳凭证上必须体现本项目编号:浙安采字【2017】-083);

7、投标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QQ邮箱。

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资格认定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银行账户中汇出,汇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在认购招标文件时确保到账,现金不予受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账户汇至:

户名: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湖州仁皇山支行

账 号:****************063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10月17日上午9: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详见二楼大厅显示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10月17日上午9:00时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书等有效证明出席。未携带有效证件和授权书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一、招标文件下载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cn)

“浙江省湖州行政服务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gov.cn)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http://www.hzjagc.com)

十二、业务咨询:

湖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联系人:方女士 电话:****-*******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金

联系电话:****-******* 传真:****-*******

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电话:****-*******

湖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研究院 特种设备检测 湖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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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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