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县袁家庄街道办塘湾村(立房沟组)综合环境整治道路工程监理资格预审公告(第二次)
佛坪县袁家庄街道办塘湾村(立房沟组)综合环境整治道路工程监理资格预审公告(第二次)
佛坪县袁家庄街道办塘湾村(立房沟组)综合环境整治道路工程
监理资格预审公告(第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坪县袁家庄街道办塘湾村(立房沟组)综合环境整治道路工程由佛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发改发【2017】36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坪县文物旅游文化广电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佛发改发【2016】444号文件袁家庄街道办塘湾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佛坪县袁家庄街道办塘湾村(立房沟组)综合环境整治道路工程。建设内容:全长2.9公里,起点接G108公路处,终点位于立房沟情人谷岔路处,其中新建7座涵洞,加宽一座涵洞。起点至K0+770段路基宽5.5m,路面宽5.5m,K0+770至终点段路基宽度4.5m,路面宽度4.5m,均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厚度18㎝,水泥稳定砂砾基层厚30㎝等工程。
招标范围为佛坪县袁家庄街道办塘湾村(立房沟组)综合环境整治道路工程施工图纸明确的全部内容。监理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计划工期4个月。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标段要求:申请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项目总监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无在建监理工程。
3.2.本项目监理招标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监理采用资格预审合格制。
监理:由项目总监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法人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持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社保证明);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有效期两个月内《企业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业绩证明原件。
注:以上资料原件查阅后退回,资料彩色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编制目录并逐页打码(并加盖骑缝章),不符合上述要求者,不予办理。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9月29日(节假日除外),每工作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在汉中市益州路和谐春天小区109栋602室进行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监理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均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本工程不组织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各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
2、本工程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地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各界导报》《陕西招标与采购网》及《佛坪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招 标 人:佛坪县文物旅游文化广电局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华辰景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蒲女士电话:158*****153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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