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实验设备招标公告
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实验设备招标公告
厦门鼎诚咨询有限公司招标公告
厦门鼎诚咨询有限公司将对一批实验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采购方: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福州市首山路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电话:****-********
2、招标文书编号:XMDCZX-E*******批复号:(2008)闽财购计【285-1】号
3、货物名称:
包1特种作业考证(高处作业训练)等实验设备1批
包2汽车速度测定、车流量测定、汽车尾气成分测定、智能交通系统模拟演示实验设备1批
包3电气安全检测等实验设备1批
包4管道系统性能参数测定实验等实验设备1批
包5管材的手工锯割和机械锯割圆柱管螺纹的手工加工和机械加工底压管的安装和敷设等实验设备1批
包6管道泄漏检查等实验设备1批
包7城市污水处理模拟实验等实验设备1批
4、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5.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5.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4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5.5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联合体投标只能以其中一方具备的条件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以联合体的确定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5.6投标代理人在用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6、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如投标方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将视为无效报价)
包1:¥65065;包2:¥62016;包3:¥28590;包4:¥198931;包5:¥130768;
包6:¥322277;包7:¥147353。
7、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8年10月28日起至2008年11月13日止(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以下同);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招标文件的售价均为50元人民币/份。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福州市斗东路12号联滨楼8层厦门鼎诚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8、投标截标时间:2008年11月18日9:00。
开标时间:2008年11月18日9:00(开标结束即进行评标)。
9、投标文件递交、开标地点:福州市斗东路12号联滨楼8层
厦门鼎诚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联系人:龚女士
联系电话:********0718传真:********0718
招标公司网站:http://www.xmdczx.com
E-mail:xmdczx@126.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福州江滨支行
户名:厦门鼎诚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帐号:***************
厦门鼎诚咨询有限公司
2008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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