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重金属污染防控信息化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重金属污染防控信息化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重金属污染防控信息化能力建设项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拟对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重金属污染防控信息化能力建设项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亿诚公招(货物)2017-006

采购项目名称

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重金属污染防控信息化能力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00元

项目分包个数

1

各包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请点击此处下载)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技术人员为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3、投标人须具备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具备软件能力模型成熟度集成叁级(CMMI3)及以上资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公告发布时间

2017年09月25日 15:50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17年09月26日至2017年09月30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

500.00元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投标人需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注:需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10月18日9:30

开标时间

2017年10月18日9:30

投标及开标地点

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地址:西宁市城北区海湖路1号湟水花园对面)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单位: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22楼12205室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西宁农商银行西川南路支行

收款人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银行账号

****************6

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青海省招标投标网》、《青海省经济信息网》、《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单位名称: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联系电话:****-*******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9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化 防控 重金属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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