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上海市总队2017年军事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上海市总队2017年军事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17年军事装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航空航天工业专用设备/战斗部专用设备 | ||
采购单位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上海市总队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25日15:5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9月25日16:00至2017年09月30日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8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 | ||
开标时间 | 2017年10月27日10:00 | ||
开标地点 |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156.3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赵思浓 顾敏珉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
采购单位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上海市总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红宝石路2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赵思浓 顾敏珉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赵思浓 顾敏珉 ***-******** ***-******** |
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上海市总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7年军事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7年军事装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CMET-17122G0951/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思浓 顾敏珉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上海市总队
地址:上海市红宝石路20号
联系方式:赵思浓 顾敏珉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思浓 顾敏珉 ***-******** ***-********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件6保障类 | 序号 | 装备名称 | 单价 预算(万元) | 数量 | 单项预算(万元) | 包件预算金额 (万元) |
1 | 便携式单兵战备电源 | 0.27 | 60 | 16.2 | 156.3 | |
2 | 高效移动式太阳能发电站 | 2.8 | 6 | 16.8 | ||
3 | 特战单兵移动式全自动靶机 | 10 | 12 | 120 | ||
4 | 救命水装置 | 0.55 | 6 | 3.3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含港、澳、台地区)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单位,财务状况良好; 2、如本项目各包件中的核心投标产品(即包件1:导轨式多功能防弹头盔、95式自动步枪快出弹夹套、多功能战术综合毯、手持式无人机管制系统;包件2:轻型作战机器人、液压破门器;包件3:全息瞄准镜(附导轨)、盔式夜视仪、穿墙雷达、激光夜视光纤内窥镜;包件4: 救援绳索抛投器;包件5:频率干扰仪、搜爆服、非线性节点探测器、电子听音器、X光检查仪;包件6:单兵战备电源、太阳能发电站)非投标人自己研发生产,必须提供这些核心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相关授权文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5、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以上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均应有投标单位盖章,以保证所作声明和回答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查实有伪造、欺骗行为,将立即取消资格。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6.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25日 16:00至2017年09月3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领购,每天9:30-11:30,13:00-16:00。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7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7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一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4、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各一份;
5、上述“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提到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注:以上复印件均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现场审核。
本招标公告期限: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9月30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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