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汇和玄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10MW沼气发电设备采购及服务招标公告

山西汇和玄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10MW沼气发电设备采购及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汇和玄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10MW沼气发电和5万吨有机肥生产线项目已由山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山发备字【2017】2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西汇和玄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10MW沼气发电设备采购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潜在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山西汇和玄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10MW沼气发电设备采购及服务
2.2招标编号:HT2017-218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交货期要求:配合甲方工程进度进行供货。
2.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质量标准:按本项目设计要求及国家验收标准执行。
2.7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8招标内容:10MW沼气发电所需内燃机组、两台2吨蒸汽锅炉及其配套设施等,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范围
3.1产品及配套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提供;
3.2包装、运输到交货地点卸车(卸车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招标人确认收货前,所有质量及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负责),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后;
3.3为期贰年的设备托管服务;
3.4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服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4.2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的有关规程、规范、标准,投标人所提供
产品必须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质量、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具备并提供相应的相关证件;
4.3内燃机组为国内(国际)知名品牌或同等技术质量的制造商或经授权的代理商;若
代理商参加投标,并同时提供相关产品厂家的项目授权书。
4.4内燃机组的安装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
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5锅炉的提供及安装须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华人民
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制造商;
4.6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2014年9月至今)类似项目(内燃机组的供货及安装)业绩,
并提供其证明文件(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
4.7联合体各方(包括投标单位及法人)均须有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8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人民
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4.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内燃机组制造商或代理商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各方签订的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并盖单位公章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时间: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10月9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
5.2地点:太原市平阳路学府街119号鸿富综合楼26层山西海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证件:
(1)营业执照副本(2)设备具有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证书(如有);(3)资质证书;(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5)“信用中国”网站截图;(6)联合体协议书;(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8)代理商须提供相关产品厂家的项目授权书。
注:须携带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贰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时间:2017年10月24日下午14:30
6.2地点:太原市平阳路学府街119号鸿富综合楼26层山西海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和《山西招投标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西汇和玄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卫路路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山西海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平阳路119号鸿富综合楼1101室
联 系 人:韩伟、张志莲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发电设备 沼气 农业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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