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沽源县草原天路干水河段小环线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沽源县行政审批局以沽行审招核字【2017】4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北京帮扶资金、河北省配套资金、地方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沽源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 项目起点位于沽源县丰源店乡干水河村原风电路,起点桩号为K0+000,沿线沿既有旧路布设,终点桩号K5+780。 1.2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改建工程,项目全长5.78公里。 工程监理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 本工程预计2017年10月开工建设,2018年10月建成通车,工期一年。施工工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监理服务期36个月。 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驻地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 工作内容:沽源县草原天路干水河段小环线工程的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及交工、竣工验收等全部相关工作。依据监理合同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以及合同其他事项实施监督和管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丙级资质企业所属地为河北省); 具备足够的人员、设备和财务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信誉和履约良好。近五年内(2012年9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四级(或以上)公路新(改)建或养护改造工程施工监理经验(业绩证明材料中有一项能反映属于新改建工程内容的即可视为新改建业绩); 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均可根据自身实力购买招标文件,参与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无效处理。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9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沽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以营业执照(副本)显示姓名为准)或授权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附法人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接受三证合一)、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无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无须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见附件)、购买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A4幅面)两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份售价500元,图纸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4.2递交投标文件的日期为2017年10月18 日上午10时00分,请在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沽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厅(沽源县住建局五楼)。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及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其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5.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联系方式: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3:评标办法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标人应提供的当前资产构成情况以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注: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丙级资质企业所属地为河北省)。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业绩要求 | 近五年内(2012年9月1日至今,日期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至少有一项四级(或以上)公路新建、改建或养护改造工程监理经验。 须附资料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汇总表”要求。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 信誉要求 | 投标申请人在过去5年(2012年9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申请人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
附件3 评标办法 沽源县草原天路干水河段小环线工程监理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1.总则 1.1为规范本工程监理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1年第12号令)、《公路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2006年5号令)及《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招标文件,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 评标活动应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 本工程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2.评标组织及职责 2.1 评标委员会组成 从河北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4名与招标人代表1名共同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2评标委员会职责 (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 (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 (3)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4)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5)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3.评审程序 3.1 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他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工程的如下内容: (1)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 评审程序 (1)初步评审; (2)资格审查; (3)详细评审; (4)投标文件的澄清; (5)综合评分; (6)财务评审; (7)推荐中标候选人; (8)编写评标报告。 4.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正本)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未使用签名章代替;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符合投标人须知第2.2款的规定; (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书(如有)、公证书; (6)监理服务期、工程质量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7)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未与他人串通投标、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未弄虚作假; (8)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有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9)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按无效标处理。 5.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试验、检测设备、财务能力、履约情况等进行评审,判定其是否满足资格审查要求。 投标文件任一项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按无效标处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款、监理能力、管理水平以及投标人以往监理业绩及履约信誉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财务建议书分别评审打分,满分100分;技术、商务、财务分值分别为40分、50分、10分。 投标人各分项分值等于所有评委打分分值的平均值。 6.1 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 投标人通过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3)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计量、支付办法; (4)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 (5)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大偏离; (6)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按无效标处理。 6.2?技术评审 (1)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20.00分; (2)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10.00分; (3)对本工程的建议10.00分。 技术评审表(40.00分) 序号 | 项目 | 评分标准 | (一) |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满分20.00分) | 1 | 监理大纲10.00分 | (1) | 对本招标项目监理工作范围和任务理解(5.00分) | 理解基本准确,得3.00分 | 理解较准确,思路较清晰,得3.01~4.00分 | 理解准确,思路清晰,全面、合理,符合项目要求,得4.01~5.00分 | (2) | 监理工作程序 (5.00分) | 内容基本齐全,阶段划分基本合理,可实施性一般,得3.00分 | 内容较齐全,阶段划分较合理,可实施性较好,得3.01~4.00分 | 内容齐全,阶段划分合理、正确,可实施性强,得4.01~5.00分 | 2 | 监理措施 (10.00分) | 质量、进度、安全环保、费用、合同等管理控制措施一般,得6.00分 | 质量、进度、安全环保、费用、合同等管理控制措施得当,得6.01~8.00分 | 质量、进度、安全环保、费用、合同等管理控制措施有力、完善,可实施性强,得8.01~10.00分 | (二) | 重点和难点分析(满分10.00分) | 1 | 重点和难点分析 | 分析一般,对难点、重点把握一般;处理措施基本合理,基本可行,得6.00分 | 分析较透彻,对难点、重点把握较准确;处理措施合理,可行,得6.01~8.00分 | 分析透彻,对难点、重点把握准确;处理措施科学合理,有效可行,得8.01~10.00分 | (三) | 对本工程的建议(满分10.00分) | 1 | 对本工程的建议 | 建议措施基本全面、合理,可实施性一般,得6.00分 | 建议措施全面、合理,可实施性较好,得6.01~8.00分 | 建议措施具体全面、可靠、合理,可实施性强,得8.01~10.00分 |
6.3?商务评审 ?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 (1)监理人员及机构设置30.00分; (2)监理设施和设备8.00分; (3)监理业绩与信誉12.00分。 详见商务评审表。 商务评审表(50.00分) 序号 | 项目 | 评分标准 | (一) | 监理人员及机构设置(30.00分) | 1 | 监理人员 (10分) | 满足投标人须知附件5-3要求得10.00分 | 2 | 机构设置 (20分) | 机构人员专业配置、年龄配置、职称配置一般,得12.00分 | 机构人员专业配置、年龄配置、职称配置较合理,得12.01~15.00分 | 机构人员专业配置、年龄配置、职称配置科学先进合理,得15.01~20.00分 | (二) | 监理设施和设备(8.00分) | 1 | 监理设施和设备 | 满足投标人须知附件5-4要求得5.00分 | 试验检测设备投入优于标准要求,加0.10~3.00分 | (三) | 监理业绩与信誉(12.00分) | 1 | 监理业绩与信誉 | 满足投标人须知附件5-2要求得8.00分 | 每增加满足附件5-2要求的施工监理业绩加1.00分,本项最高加4.00分。 |
6.4?财务评审(10.00分) 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的评审后,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由评标委员会拆封投标人的财务建议书信封,只有通过前述初步评审、资格审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财务评审。 6.4.1 投标人通过财务建议书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财务建议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齐全,填报了投标价; (2)招标人给定投标控制价上限的,投标人所报的监理服务费在招标人给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以内;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按无效标处理。 6.4.2 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按下列原则进行算术性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当监理服务费计算额、监理服务费基价、监理服务费基准价计算错误时,按正确的数额或系数修正,当监理服务费计算错误时,按填报的浮动幅度值修正; (3)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除外。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修正后总价超出招标人给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或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6.4.3 计算评标基准价 通过财务评审的报价为有效报价。评标基准价等于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报价大于等于6家时,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6.4.4 计算财务得分 当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7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3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用公式标是如下: 式中:F1——投标人财务得分; F——财务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10; D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D——评标基准价。 若D13D,则E=0.7;若D1<D,则E=0.3。财务得分最低为0分。 7.投标文件的澄清 (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其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或要求补充相应资料或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作无效标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有关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说明和补正。 8.综合得分 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技术评分、商务评分、财务评分之和。 9.推荐中标候选人 根据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每个监理合同段推荐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10.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审定评标结果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报告。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下列内容: 10.1 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名单 10.2 开标记录情况 10.3 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情况 10.4 评标采用的标准、评标办法 10.5 投标人排序 10.6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10.7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0.8 附件 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
项目概况 | 具体信息或数据 | 招标人 | 招标人:沽源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沽源县平定堡镇新城南街西白河路南 邮 编:076500 电 话:****-******* 联系人:王倬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河北方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区建设南大街269号师大科技园A715室 邮 编:050000 电 话:185*****303 、0311-********-**** 联 系 人:杨芳芳 | 项目名称 | 沽源县草原天路干水河段小环线工程监理 | 监理机构设置 | 一级监理机构 | 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 | 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及交工、竣工验收等全部相关工作。依据监理合同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以及合同其他事项实施监督和管理。 本次招标分为1个监理合同段。 | 建设单位的管理机构 | 沽源县交通运输局 | 资金来源 | 北京帮扶资金、河北省配套资金、地方自筹资金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具体信息或数据 | 2 | 投标人最多可获得中标资格数量 | 每个投标人可对本项目的1个合同段进行投标。 | 2.2 | 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1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 | 否 | 现场考察时间、地点 | 不适用 | 5.1 | 是否召开标前会 | 否 | 标前会议时间、地点 | 不适用 | 5.2 | 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前10天 | 5.3 | 投标人确认收到补遗书的截止时间 | 收到补遗书后24小时内 | 6.5 | 招标人是否设定投标控制价上限 | 招标人设定投标控制价上限 :人民币壹拾壹万陆仟元整(¥116000 元) | 6.6 | 招标人是否设定标底 | 否 | 7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10日前 | 10.4 | 监理服务费是否调整 | 否 | 11.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仟元整,(¥2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转账(不接受网银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6日16:00时之前 开户名称:沽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河北沽源农村商业银行 账号:****************50 电话:****-*******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递交规定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密封在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开评标时需携带汇款凭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以备专家核查。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一致,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 12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后60日内 | 13.1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1份(U盘格式,密封在财务建议书中),投标文件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部分和财务建议书部分电子版应全套存入u盘中, U盘表面应注明投标人名称。 | 13.2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正本应使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全名)及加盖单位公章,不得用签名章代替。 | 14.3 | 外层信封书写要求 | 招标人 邮编: 地址: 名称: 项目工程监理投标文件; 在年 月 日 时 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 14.4 | 内层信封书写要求 | 投标人邮编: 地址: 名称: 工程监理投标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或 工程监理投标文件财务建议书 招标人地址及名称:(寄) | 15.1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截止期 | 地点:沽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厅(沽源县住建局五楼) 截止日期和时间:2017年10月18日10时00分 | 15.2 | 通知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时间 | 截止期10天前 | 18.1 | 开标时间、地点 | 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或其授权代理人持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准时出席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出席开标仪式,视其默认开标记录。 | 18.2 | 是否邀请公证机构 | 否 | 19.2 | 投标资料保密时间 | 从开标至合同期满后3年内 | 20.2 | 本工程采用的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22.1 | 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告知时间 | 24小时内 | 24.1 | 履约担保金额 | 监理服务费的5% | 履约担保形式 | 履约担保的形式:由中标人自主选择银行保函或者现金、支票等支付形式。 | 31 | 监督部门 | 沽源县发展改革局 电 话:****-******* 沽源县检察院 电 话:****-******* 沽源县交通运输局 电 话:****-******* 沽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 话:****-******* | 32 | 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 | 32.1 | 本招标文件凡是用“黑体”字体标志的内容,均属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情况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后,按无效标处理。 | 32.2 | 本文所指复印件均为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 | 32.3 | 招标代理费:成交服务费=中标价格*1%,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 32.4 | 评标结果的异议 |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三)相关请求及主张; (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异议的,异议材料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32.5 |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 | 本款补充: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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