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R(临床数据中心)招标公告
CDR(临床数据中心)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CDR(临床数据中心) | 采购类型 | 政府采购 | |||||||||||||||||||||||||||||||||||||||||||||||||||||||||||||||||||||||||||||||||||||||||||||||||||||||||||||||||||||||||||||||||||||||||||||||||||||||||||||||||||||||||||||||||||||||||||||||||||||||||||||||||
采购人名称 | 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 | |||||||||||||||||||||||||||||||||||||||||||||||||||||||||||||||||||||||||||||||||||||||||||||||||||||||||||||||||||||||||||||||||||||||||||||||||||||||||||||||||||||||||||||||||||||||||||||||||||||||||||||||||||
项目背景 | 旨在推进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的信息化建设,按照相关政策要求真正提升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信息化水平,建立和完善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信息系统及网络基础设施,初步建设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改善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就医环境,保障医疗质量,控制医疗费用,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推进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为实现未来的医疗信息区域共享打下基础。 采用先进的IT技术对医院现有的核心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全面升级,进一步优化和整合医院信息资源,辅助实现诊疗全过程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实现面向临床和面向管理的决策辅助,支撑“电子病历5级评审”等目标,建立完善医院信息标准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推进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的持续改进,全面提升医院信息化的应用水平。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相应的经营资质,具有良好的商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的生产、经营该设备(产品)的独立法人资格,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并与采购人无任何隶属关系;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服务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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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技术要求 | 1.1 基础数据治理需求 目前,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30多个其他系统与HIS系统有接口关系,同时为了让业务流程能够有效运转,HIS系统也与大量的其他系统有接口关系。这种网状的耦合关系使得系统维护、升级或更换等异常困难、成本高昂。 经过对接口种类分析,其中60%问题为因基础数据同步而产生的接口。 基础数据即MD(Master Data)指系统间的共享数据,它由数据实体(例如,患者、疾病、药品、供应商、人员和科室等数据)和数据字典(性别、学历等)两部分构成,目前医院有软件系统41个,在这些系统间能够保证一致的基础数据只包括少量数据实体、各系统没有统一的数据字典,因此,医院得不到全局性的统计数据,系统正在产生和不断积累的是越来越多的垃圾数据。系统越多、信息孤岛越多,系统之间没有共同语言,难以实现业务协同继而无法有效的改进业务。通过建立统一的基础数据标准,统一各个系统共享数据的标识与内容,为系统之间互联从而更好地支持业务协同奠定基础。 因此基础数据治理,形成全院级基础数据标准势在必行。 1.2 建立全院统一的患者主索引的需求 医院信息整合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是患者信息的不统一。目前医院各个应用系统均有患者基本信息,但是数据的标准不统一,维护的方式不统一。临床医疗活动均是以患者为主线的,如果患者的信息不统一是无法实现电子病历等数据整合的。因此,必须要建立全院级统一的病人主索引,并以此为基础实现医院数据层面的整合,构建EMPI,实现患者身份的精确识别是打通院前、院内、院后各医疗健康环节的基础,是实现以病人为中心的健康服务的重点之一。 1.3 以电子病历为核心构建临床数据存储库的需求 目前患者的电子病历文档、检查结果(B超、CT、MR、病理、内镜等)、检验结果信息都分散在不同的临床业务系统中,医生想要了解患者的临床信息需要切换到不同系统中查看,不便于辅助诊断。因此,医院迫切需要建立以患者为中心的临床数据存储库(CDR Clinical Data Repository),将患者历次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临床数据及临床文档信息以标准化的方式进行集中存储,供各种临床业务角色在不同业务场景中进行调阅。同时,也能解决由于临床系统升级,临床数据丢失的问题。 1.4 基于平台重构HIS及CIS系统需求 医院提出强化“以病人为中心”的临床服务功能的需求,未来逐渐将HIS系统中临床服务相关功能剥离,仅保留费用服务相关功能,重新构建以费用服务为核心的HIS系统和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CIS系统,建立统一药品编码,临床路径、诊疗指南、医疗术语和医院供应的药品品种有对应关系。 因此,需要平台基于SOA理念梳理出公共标准服务(医嘱、费用、电子病历、申请单等),并通过平台对外发布服务,实现临床服务与费用真正剥离。另外,手术麻醉系统、重症监护系统、内镜系统、病理系统等临床系统,目前的医嘱开立、医嘱执行确认等工作都是在HIS中完成,医生、护士需要切换不同的系统,工作效率低下。因此也希望未来可以直接在手术麻醉系统、重症监护系统、内镜系统、病理系统中进行医嘱处理,结合CDR及知识库提供临床决策支持,提升临床系统的应用水平。 1.5 基于平台深化临床专科系统应用需求 医院的信息化越来越向专科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很多医院专科内部都有其特有的诊疗流程,HIS通用的解决方案方式很难适应各专科的个性化需求。但引进平台后这种格局将被逐渐打破。因为,医嘱、费用、检查、检验、病历等各类临床标准服务通过平台梳理完成,并通过平台对外发布,而且平台基于服务提供插件,可以将插件插入专科系统中,让专科系统升级、改造将变得轻松容易。并结合CDR及知识库提供临床决策支持,提升专科系统的应用水平。 1.6 支撑现代化医院建设 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未来的发展方向是建设现代化医院,信息化必将成为重要的支撑手段。通过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集成平台,构建满足区域医疗协作需求的,如区域医疗一卡通、预约挂号系统、医技预约系统、双向转诊信息、远程医疗等系统,实现院间和远程会诊访问端与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之间的医疗业务协同。 1.7医院已建设应用多个,分布在客户服务、临床服务、医技辅助、运行管理和业务协同6个服务域。 信息系统情况(包含且不限于以下):
1.8 功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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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需求 | 一、项目工作小组 供应商应成立针对信息系统建设的项目工作组,成员包括: 1)项目经理:具备三年以上同类项目管理工作经验,并全权代表供应商执行各项技术及管理工作; 2)系统分析员:具备三年以上系统分析经验,并具有在多种平台上开发的应用管理和系统分析经验; 3)项目实施人员:项目签约后,供应商须提供常驻项目实施人员在相应现场工作,直至项目结束。 4)项目管理与上线支持人员:系统上线期间,供应商须提供项目管理与上线支持人员;人员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且任职一年以上。 二、项目进度要求 采购人根据对核心业务实施内容的工期要求(由用户方最终确定),要按时保质完成系统上线工作,特别是保证与政府部门的相关应用顺畅,例如与医保的收费接口。其他时间进度将在合同谈判时,依据投标人估算的时间和工作量进行谈判确定。 三、文档资料管理 文档是保证项目的实施连贯性的重要保证,投标人需要提供完善的文档,并对项目进行过程中的文档进行有效的管理,接受用户方对项目各阶段评估分析和监督管理。 整个项目的过程包括后期修改维护贯穿ISO9001和CMM的规范,使用国家标准码,提供齐全的项目管理、设计和开发、操作说明书面文档和电子版。 四、培训要求 为培训是获得知识的一个重要手段,因此为了保证系统顺利完成,投标人需要准备一份完整的培训计划,对各类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同时需要负责培训的实施;包括培训文档的准备。 对与信息系统的相关技术,投标人也需要提供必要的手段保证能够将其传授与相关技术人员。 与培训相关的费用,投标人应当一并计算在投标报价中,在实施完成结束前,将不为此支付此类费用。 五、技术支持和服务要求 1.投标人应该提供各类技术人员的职责,方便用户与相关人员的沟通,协助制定相关子系统的操作规章制度。 2.软件产品的技术支持服务免费维护期为一年。免费维护期过后,签订四年技术售后服务合同,软件售后服务费用按照双方协议价格收取。技术免费维护期自甲、乙双方代表在最终项目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 3.软件产品免费维护期内,应提供系统扩充、升级方面的技术支持服务。 4.投标人应该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提供软件支持的服务,这些服务应该包括: 1)对影响到应用系统平稳作业的问题解答与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案; 2)定期进行程序错误的修改、维护、实施; 3)信息系统的服务关联到软硬件的各个方面,因此必须对所有相关的变化进行实时的更新; 4)对所有的维护活动进行记录,并形成规范的文档,例如记录时间、地点、原因,最后还要注明完成的时间和人员; 5)提供7*24小时的现场维护和故障解决; 5.投标人应提供系统的维护服务,维护服务包含但不局限于以下几点: 1)管理、维护系统以及与其他系统的接口; 2)问题解答、问题分析、与其他合作方的协作; 3)修正应用软件的错误; 4)维护和执行的服务必须满足系统的操作; 5)信息系统的服务是与整个系统相关的,维护服务必须保证系统的一致性与稳定性; 6)对系统的每一次改变或是升级都必须对需求进行检查; 评估并保证建议的解决方案是完全符合目前的操作模式,并对系统的正常运作没有影响,所有的调优或修改建议不能够降低系统操作性能。 六、付款形式 本合同按以下付款方式执行:签订合同后付款30%,验收之后付款60%,余款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软件正常使用一年之后付清。 七、保密条款 1对双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保密; 2此次招标工作各项条款及未尽事宜的最终解释权归甲方,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合同; 八 、服务与售后 售后服务要求:自双方签署终验文件之日起2年内,为质保期。 l 中标人负责向采购人提供现场操作培训; 在质保期内提供线上即时更新以及系统维护。 | |||||||||||||||||||||||||||||||||||||||||||||||||||||||||||||||||||||||||||||||||||||||||||||||||||||||||||||||||||||||||||||||||||||||||||||||||||||||||||||||||||||||||||||||||||||||||||||||||||||||||||||||||||
评标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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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疑问标题 | 疑问内容 | 疑问单位 | 疑问人 | 疑问附件 | 疑问日期 | 标题 | 内容 | 单位 | 采购人 | 附件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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