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蓝光培养箱等设备招标公告

新生儿蓝光培养箱等设备招标公告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江苏盛泽医院之委托,对其拟采购的“新生儿蓝光培养箱等设备”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第一标段为新生儿蓝光培养箱,第二标段为新生儿培养箱,第三标段为新生儿空氧混合氧疗系统。

一、采购编号:SZWK2017-WJ-X-005-A号

二、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三、采购项目名称、数量及预算

标段号

设备品名

数量

采购预算

1

新生儿蓝光培养箱

5台

18万元

2

新生儿培养箱

5台

14万元

3

新生儿空氧混合氧疗系统

5台

15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所投标段产品的合法代理商资格;

8、具有医疗器械经营或生产许可证;

五、参加询价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前至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询价采购文件。

领取询价文件时请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产品的合法代理证明复印件;

3、医疗器械经营或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报名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员工,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等材料);附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采购项目内容及具体要求:

第一标段:新生儿蓝光培养箱

1、控制方式:箱温和肤温两种温度控制;

2、箱温控制范围:25~37℃;

3、皮肤温度控制范围:34~37℃;

4、箱温和肤温显示温度范围:5~65℃;

5、升温时间:≤30min;

6、培养箱温度与平均培养箱温度之差: ≤0.5℃;

7、平均培养箱温度与控制温度之差:≤±1.0℃;

8、床垫处于水平位置时温度均匀性:≤0.8℃,床垫处于倾斜位置时温度均匀性:≤1.0℃;

9、皮肤温度传感器精度:±0.2℃内;

10、婴儿床倾斜角度: ±12°无级可调;

11、婴儿舱内噪声: ≤45dB;

12、故障报警: 断电、传感器、 偏差、超温、风道循环、缺水、水箱位置、系统等;

13、湿度显示范围: 0%RH~99%RH,湿度控制范围: 0%RH~90%RH,湿度控制精度:±10%RH;

14、床面上有效表面内的胆红素总辐照度均匀性:>0.4;

15、上黄疸治疗装置:

15.1、光源为LED;

15.2、床面上有效表面内的总辐照度≥1.7mW/cm2

15.3、床面上有效表面内的胆红素总辐照度平均值≥1.3mW/cm2

15.4、有效表面内的最高胆红素总辐照度:≥3.5mW/cm2

16、下黄疸治疗装置:

16.1、光源为LED;

16.2、床面上有效表面内的总辐照度:≥0.8mW/cm2;

16.3、床面上有效表面内的胆红素总辐照度平均值:≥0.8mW/cm2;

16.4、有效表面内的最高胆红素总辐照度:≥1.3mW/cm2;

第二标段:新生儿培养箱

1.控温方式:箱温和肤温二种温度控制,设置温度、箱内温度、皮肤温度、湿度分屏显示;

2.箱温控制范围:25℃-37℃(跨越模式37~39℃),肤温控制范围:34℃-37℃(跨越模式37~38℃)

3.箱温和肤温显示温度范围:5~56℃

4.升温时间:≤30min,皮肤温度传感器精度:±0.3℃内

5.培养箱温度与平均培养箱温度之差:≤0.5℃,

6. 平均培养箱温度与控制温度之差:≤±1.5℃

7. 床垫处于水平位置时温度均匀性:≤0.8℃,床垫处于倾斜位置时温度均匀性:≤1.0℃

8.皮肤温度传感器精度:±0.3℃内

9.婴儿床倾斜角度:±12度无级可调

10.双层恒温罩,自动风帘装置;

11.故障报警:断电、空气循环风扇故障、传感器故障、偏差、超温、传感器盒放置错误、水箱放置错误、缺水、系统故障等

12.湿度显示范围:0%RH—99%RH,湿度控制范围:0%RH—90%RH,湿度显示精度:±10%RH内

13.嵌入式集成传感器盒、抽屉式水箱;

14.整体水箱可以直接高温高压消毒

15.每台加配空气过滤材料10套

第三标段:新生儿空氧混合氧疗系统

1、输入气源压力:280kPa-600kPa

2、氧浓度调节范围:21%-100%;精度:≤±3%

3、流量计调节范围:0-15L/min;精度:≤±0.2L/min或±5%

4、具有气源故障报警功能

5、具备CPAP和HFNC两种通气模式

5.1、CPAP模式:压力控制范围:0-10cmH2O,具有气道压力过压保护装置

5.2、HFNC高流量氧疗:标配管路及HFNC专用鼻氧管,对新生儿进行HFNC治疗

6、具有湿化功能,配费雪派克810湿化器

7、配两套呼吸管路:CPAP模式呼吸管路和HFNC模式呼吸管路和

8、配两种鼻部连接方式:CPAP模式持续正压横行鼻管和HFNC模式高流量氧疗专用鼻氧管

9、每台配置原厂新生儿专用空压机

七、报价要求:各投标人须对所投标段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一次报定,报价包含全部货物、辅助材料、安装、调试、人工、机械、运输、仓储、保险、运费、各种税费、劳保、专利技术及质保期间等一切费用。

(1)以人民币报价;并须按附表格式进行报价;

(2)本次询价的最终报价为本项目的总报价。

八、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一)文件组成:

1、询价响应函(后附格式);

2、询价响应报价表(后附格式);

3、产品代理商授权委托书;(生产厂家前来的可不提供)

4、设备的配置清单和主要配件价格;

5、详细技术参数和技术参数偏离表;

6、质保期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含保修期后维修收费价格和零配件的报价);

7、投标设备彩页、说明书(询价响应文件中描述的产品技术参数如与说明书有矛盾之处,以说明书为准);

8、供应商情况表;

9、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医疗器械经营或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0、供应商询价代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前来参加询价的可不提交);

11、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资料;

12、与本次询价有关的其他资料(包括技术参数要求中所要求的证明材料等)

13、其它优惠承诺

14、保证金退还账号信息表

15、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文件要求:

1、数量:为一本正本,贰本副本,需装订成册;

2、询价响应文件每页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公章,以上文件资料必须加盖询价响应单位公章(限正本);

3、询价响应文件以中文为准;

4、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盖公章,封面应注明询价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和供应商单位名称等。

九、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十、询价采购程序:

1、供应商按规定时间递交询价响应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

2、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主持询价开标活动。

3、询价小组(由相关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按询价文件要求对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合格响应供应商。

4、询价小组在审查时,可以书面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等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为保证在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时能够及时得到回复,在评审开始后,供应商应保持其响应文件上联系方式的通讯畅通;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自然人本人也可以直接到评审现场等候。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询价小组向其提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后三十分钟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给评审小组,该书面材料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在评审期间、如询价小组联系未果(在十分钟内联系五次)或者供应商在三十分钟内未能按时提交,则视为供应商放弃上述权利,相关后果自负。

6、询价小组对每个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按询价采购通知的规定进行评审并给出评审意见。

7、询价小组根据询价评审办法确定询价成交供应商。

十一、询价评审办法:

符合采购要求的基础上,在采购预算以内,且不超过最高限价的前提下,总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如投标人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其价格给予6%和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扣除后的价格为最低价的,则该投标单位作为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则以实际报价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注册地经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书复印件,或签署《中小企业声明函》附带最新一期的企业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低价的,则由评审小组以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注、针对中小型企业的评审: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意见“财库〔2011〕181号”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对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投标人给予评审优惠:

(1)如投标人属于小型企业且提供自有服务的,对其报价给予6%的扣除;如投标人属于微型企业,且提供自有服务的,对其报价给予8%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

(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

(3)小微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或使用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微企业提供大型企业制造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4)中小微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企业注册地经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书,或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带最新一期的企业纳税证明、社保缴纳证明,证实企业的规模类型。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微企业认定书或《中小企业声明函》及附件资料的,不享受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5)一个项目中包含多项货物采购的,按其中可以认定为小微企业生产产品的价格或价值部分给予价格折扣。

(6)以上规定未尽事项,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有关制度规定执行。

注:

①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需严格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

②若投标人提供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 或认定证明为虚假声明则视同提供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十二、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内容:

详见《标的物清单》。

(二)价格与支付:

1、合同价格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

2、付款步骤:

合同签订,验收合格6个月后的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90%货款,余款待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30个工作日内付清。

A、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和招标代理机构签章认可的《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B、合格销售发票。

3、付款方式:银行汇票或转帐支票。

(三)质量与验收:

1、乙方应按照标书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产品;

2、产品质量出现问题,乙方负责包修、包退、包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3、产品的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质保单、品牌标志、包装和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4、验收标准:根据标书要求及有关规定并按国家最新行业标准进行验收通过;

5、乙方交付验收时应先用书面等方式通告甲方。

(四)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 年;

2、按照询价采购文件和乙方在询价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服务执行。

(五)交货和安装

1、交货时间:2017年 月 日或之前,发货前应书面通知甲方;

2、交货地点:由供方负责办理运输将标的物送到甲方所在地 。

(六)违约责任:

按询价采购文件的规定执行(合同一般条款)。

(七)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并在采购人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同时须至苏州市吴江区政府采购管理科备案。

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询价采购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提交苏州市吴江区政府采购管理科和招标代理机构备存。

(八)合同争议

1、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在招标代理机构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则

1、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苏州市吴江区公立医院管理办公室一份。

2、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解释。

十三、综合说明:

1、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询价采购文件中所涉及的品牌、型号等仅供参考,投标人在投标时可以选用同等或更高档次产品投标。但须提供详细的技术参数及厂家出具的产品说明书。

2、供应商所提供产品需明确生产厂家、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技术参数和产品说明书不一致时,以说明书为准。需列出设备配置清单、主要配件价格清单。

3、本次询价采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允许一个代理商来参加询价,如出现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有二家或二家以上的供应商递交询价响应文件,取报价低的供应商进入询价程序。

4、供应商必须承诺询价采购文件提出的全部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列出,未列出的视为响应。

5、交货条件:

(1)交货日期: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结束;

(2)产品交货时,包装完整无破损,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A、装箱单 B、产品质检合格证明 C、保修单

D、使用、维修中文说明书

6、设备安装后,需方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供方应向需方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当双方对验收标准有争议时,可委托双方一致认可的国家相关权威检测中心进行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7、质保期≥五年,终身维修。质保期外维修只收取配件成本费,不收取人工费等,设备一旦发生故障,接到故障电话后1小时内响应,3小时内到现场,72小时内无法修复时提供备用设备,3个月内连续出现同样的故障问题时,卖方负责免费更换同型号全新产品。

8、供方交货时须向需方提供中文操作手册和维修手册。

9、供方免费提供安装、调试设备的耗品。

10、成交服务费:若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则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每标段3000元服务费。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成交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服务费交纳帐户: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帐 号:****************112

开 户 银 行:苏州工行道前支行

11、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免除且乙方承担由于甲方在其本国使用该产品所需的产品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甲方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12、本次询价采购活动采购方已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13、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17年 10月 13 日15:00-15:30。地点为:苏州市吴江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详见项目开标室门口屏幕。开标时间为:2017年10月13日15:30。递交询价响应文件必须是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且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时必须携带身份证核查,未按询价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和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或过时送达的询价响应文件,一律为无效投标。

14、文件要求:

(1)、数量:为一本正本,贰本副本,需装订成册;

(2)、询价响应文件每页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公章,以上文件资料必须加盖询价响应单位公章(限正本);

(3)、询价响应文件以中文为准;

(4)、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盖公章,封面应注明询价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和供应商单位名称等。

15、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16、采购代理公司: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邮编:215006,联系人:沈超/韦一纯。

17、采购(甲方)单位为江苏盛泽医院,联系人:曹童英 联系电话:0512- ********

18、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州政府采购信息网,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19、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 9月 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培养箱 新生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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