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省级河湖“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青海省省级河湖“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7-YL-124
青海省省级河湖“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7-YL-1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省级河湖“一河(湖)一策”已由青海省河长制办公室第3次会议纪要立项,资金已列入年度计划。本项目招标人为青海省水利工程前期工作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实施方案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青海省十二河三湖
2.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涉及实施对象为“十二河三湖”,即青海省内长江、黄河、澜沧江、湟水、大通河、黑河、布哈河、巴音河、格尔木河、柴达木河(香日德河)、那棱格勒河、隆务河和青海湖、扎陵湖、鄂陵湖等重要河湖(简称“十二河三湖”)。
根据该项目设计任务书要求,本次实施方案设计的任务为:(1)摸清“十二河三湖”管理保护现状与存在问题,(2)制定“十二河三湖”河段保护目标任务,(3)提出“十二河三湖”河湖管理保护措施,(4)制定“十二河三湖”河段实施计划安排。
2.3设计深度及要求:
按相关的规程、规范、技术要求完成《青海省省级河湖“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总报告及15个单项实施方案报告设计工作,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各项工作达到规范要求。
2.4设计周期: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有意向的投标人请持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报名。招标人拒绝延迟的报名人。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3招标人在任何时候都依法保留和拥有对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6日至2017年9月30日,每日上午 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购买招标文件。
4.2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3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壹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10月17日上午10:00,地点为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请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务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携带相应资质原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水利工程前期工作管理中心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昆仑路18号
联系人:宋女士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49号永和大厦B座10层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传真:****-*******
财务电话:****-*******
开户银行:青海西宁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川南路支行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标签: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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