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区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PPP资格预审公告
洪江区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PPP资格预审公告
洪江区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PPP资格预审公告
公告日期:2017年09月25日
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怀化市洪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洪江区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项目编号:怀洪财采计********75),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
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参与资格预审:
一、 项目名称:洪江区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
二、 项目授权主体:怀化市洪江区管理委员会
三、 项目实施机构:怀化市洪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 采购代理及咨询服务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五、采购需求:
1、为做好洪江区城乡生活垃圾管理工作,促进生态环境建设、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村民生活质量,同时为了缓解地方财政压力,提高运行效率,转变政府职能,以PPP模式实施“洪江区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
2、本项目总投资约为28371.08万元,前期一次性投入580.6万元,购买洒水、养护、清扫保洁车、清运车、垃圾桶等设备及环卫设施建设。本项目主要针对城区、横岩乡及桂花园乡。建设内容包括:城区及乡镇垃圾收运系统的建设及运营;城区的清扫保洁体系的建设及运营;洪江区城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营。
六、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申请人需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如公司成立的日期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特定资格条件:
(1)申请人需具有并提供国家相关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清扫保洁垃圾收运相关资质或许可证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只需牵头人满足)
(2)申请人需具有并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只需牵头人满足)
(3)申请人经营范围需涵盖“道路清扫或垃圾收转运”等服务内容。(如联合体投标,只需牵头人满足)
3、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4、以上所有要求申请人必须满足(证书、证件等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并加盖申请人公章,且可提供原件备查)。
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七、申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申请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
3、申请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4、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申请人,不得分别参加同一项目的资格审查。
5、不得与本次谈判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能提供无行贿犯罪证明。
八、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法:
1、 有意向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可于2017年 9月 25日至 9月 30 日期间,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报名,下同)到中方县玫瑰路舞水家园150号二楼填表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3、请报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单位带齐本章第六点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的所有证件和资料(携带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否则不予受理。
九、行政监督
1、本项目接受怀化市洪江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的监督,监督电话: ********339 。
十、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2、递交地点: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一、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确定方法:
1、由采购人依法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以上资格要求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社会资本申请人,即为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
2、项目不再进行资格后审,拒绝进行资格后审的投标。
十二、其他说明
1、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的网站:
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
2、采购人可能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项目实施机构将对报名的单位发布更正公告。
3、采购人将向所有资格预审评审合格的申请人发出招标邀请书。未收到招标邀请书的申请人则未能入选成为本项目的竞标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解释的责任。
4、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
十三、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怀化市洪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贺先生
电话: ****-*******
联系地址: 洪江区
采购代理及咨询服务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廖女士
电话:173*****655
联系地址:怀化市河西经济开发区七星广场3楼
附件一、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采购项目资格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编制及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资审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履行合同。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章)
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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