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市人民检察院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项目(GZIT2008-ZB0299)
增城市人民检察院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项目(GZIT2008-ZB0299)
招标公告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受增城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GZIT2008-ZB0299。
2.项目名称:增城市人民检察院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项目。
3.政府采购品目编号:B10。
4.招标内容:增城市人民检察院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和采购,包括采购同步录音录像系统1套、视频会议接访系统1套和其它一批设备,以及审讯室、谈话室和休息室的内部装修等。
5.项目实施地点:增城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地点。
6.项目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实施和验收。
7.对投标人商务要求(投标人必须达到以下全部商务要求):
7.1 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
7.2 投标人必须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书或备案证;
7.3 投标人2005年以来具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经验。
8.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份1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填写《领取标书登记表》(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和移动电话等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
9.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08年10月29日至2008年11月17日(公休节假日除外);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1楼。
10.采购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1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08年11月18日上午9:30时。
12.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2楼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第一会议室。
13.本项目采购人:增城市人民检察院;地址:增城市荔城街观翠路21号;电话:********。
14.有关此次招标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电话咨询无效)。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
传真: ***-********
Email:gztender@gz.gov.cn
联系人:周汉标 电话: ********
查询领取招标文件事宜: ***-********
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
查询招标结果:***-********
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2:00时-5:30时
购买招标文件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2:00时-5:15时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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