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海复线柘荣至福安段富溪加水区等三段填方路堤病害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沈海复线柘荣至福安段富溪加水区等三段填方路堤病害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BYN*******号 | ||||||||||||
开标时间:2017-10-23 | ||||||||||||
所属行业: | ||||||||||||
标讯类别: | ||||||||||||
资金来源: | ||||||||||||
招标代理: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业主名称:宁德沈海复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地区: | ||||||||||||
招标公告 宁德沈海复线柘荣至福安段富溪加水区等三段 填方路堤病害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西高速公路网沈海复线柘荣至福安段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海西高速公路网沈海复线柘荣至福安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闽交建〔2012〕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沈海复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占40%、银行贷款占60%,招标人为宁德沈海复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宁德沈海复线柘荣至福安段富溪加水区等三段填方路堤病害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市; 2.2建设规模:沈海公路复线柘荣至福安段高速公路已于2015年9月通车运营,期间由于受台风降雨、富春三期道路施工等影响,多处填方路基出现了病害。填方路堤病害较为严重的段落有三处,具体详见下表:
注:上表数量为方案设计的工程数量,具体工程数量以施工图评审后提交的数量为准。 2.3计划工期:总工期180个日历天(勘察设计30天,施工15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招标范围及要求: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宁德沈海复线柘荣至福安段富溪加水区等三段填方路堤病害治理勘察、设计、施工等工程,其中要求:(1)本工程的勘察、设计、材料设备的采购、建安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及质保期的保修等工作;(2)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图纸审查及相关方案论证,并承担相关费用;配合招标人办理勘察设计、工程建设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3)中标人必须负责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部门竣工备案验收。本项目工程造价约862.1069万元人民币,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合格标准及设计有关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所有成员单位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为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为本标包的咨询人(设计方案编制单位)或为本标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2.2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设计方案编制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3.2.3母公司及其所有下属子公司就同一个工程只能有一家递交投标文件。 3.2.4投标人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的。 3.3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下述资质条件: (1)勘察设计单位: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②具备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资质(或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甲级资质); ③具备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施工单位: 具备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或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批准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及主要负责人: (1)项目经理1人,职称: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职称专业:路桥专业; (2)设计负责人1人,职称: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职称专业:工程地质或岩土工程专业。 (3)施工负责人1人,职称: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职称专业:工程地质或岩土工程或路桥专业(满足其中之一即可);且还应具备注册建造师专业及等级:二级(含临时二级)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为准),并持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拟派以上主要人员须附上其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其中施工负责人还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以上主要人员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企业在岗人员,以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或施工现场管理岗位证书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日前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若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5)本次招标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申请,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应为勘察设计单位(主办方)派出。 (6)本项目要求投标人的其他人员及设备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本章第3.3第(1)条所述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招标文件的获取4.2招标文件领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5日08时00分至2017年9月2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含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须利用已经激活的CA登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通过网上银行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 4.3招标参考图纸领取方式: 投标企业在购买完招标文件后需将网上已支付信息界面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作为支付凭证,拿凭证到招标代理机构:宁德市坪塔西路金龙商贸六号楼F栋3-D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设计方案文件,图纸售价人民币600元; 4.4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且购买完设计方案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5关于已支付信息界面截图打印在操作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00,招标图纸的购买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络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截标前通过现场递交方式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无效。 5.2网络递交: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平台以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无效。 5.3现场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八层第一号开标室(地址: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政府大楼背后));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派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采用银行保函的须提交保函原件)、购买图纸收据凭证原件,并提交上述资料一份(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以上规定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无效。 6.投标保证金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2017年10月22日16:00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从投标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主办方)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文件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上的备注栏标明“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帐户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或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3)或宁建筑【2015-34】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4)或采用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帐户的银行开具(若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为银行的分支机构,不具备开具银行保函资格时,可由该分支机构的上级且具有开具银行保函资格的银行开具,并附该上级银行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并保证其有效。】投标人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应将银行保函的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7.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办法进行评标。(备注:评标委员会将对纸质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当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有发生不一致的地方,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但投标人还是得将制作生成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www.ndggzy.gov.cn:8090/ndhy,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解密,否则投标无效。) 招标人:宁德沈海复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新区华庭西路东北侧宁德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五楼 联系人:赖先生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坪塔西路金龙商贸六号楼F栋3-D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 监管机构:福建省宁德市交通运输局监察室 电话:****-******* 邮编:355200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北大路30号(宁德市交通局内) 友情提示:关于CA办理如有疑问请咨询400-933-9515、132*****812,电子标书制作等相关事项,如有疑问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00、187*****446。 | ||||||||||||
|
招标
|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