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丰顺县妇幼保健院改扩建工程EPC总承包
梅州市丰顺县妇幼保健院改扩建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州市丰顺县妇幼保健院改扩建工程已由丰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丰发改审[2017]8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丰顺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设资金为省专项建设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为尽快实施该项目建设,经研究决定拟对该项目进行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和规模:(一)改扩建总建筑面积12949平方米,包括新增一栋5层建筑面积3449平方米业务用楼;主楼(原综合楼)改造面积9500平方米(改造内容包括新生儿科改造升级、增设儿科病房、洁净产房和洁净手术室等);(二)完善智能化系统、购置医疗设备及附属设施建设。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工程、主要设备、重要材料等建设任务。
2.3工程地点:丰顺县汤坑镇湖下开发区河东路123号。
2.4建设工期:
2.5承包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多于3家<含3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方):
(1)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2)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专业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具有医院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
(2)项目勘察负责人必须具备岩土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资格;
(3)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省外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
(5)投标人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成员)(2014年1月1日以后)至今承接过质量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勘察、设计、施工)。
3.4投标人信誉要求:
(1)企业经济实力强,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强,社会信誉度高,有完善的人员和设备配置。
(2)自2017年3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及项目各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或不良行为通报。上述不良行为信息未注明公布期限的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广东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粤建法[2013]54号)执行。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成员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施工>经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其无行贿犯罪记录。
3.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2 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5.
5.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单独提交。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以联合体形式报名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需填写清楚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的相关信息,并由联合体各成员共同盖章。)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各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或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施工负责人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复印件;
(6)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的相关资料);
(7)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成员提供);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9)投标人已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截图(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成员提供);
(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成员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施工>经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复印件(由投标人负责查询,开具日期需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日止)。
(11)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牵头人及各方责任(联合体协议书格式祥见附件一);
(12)投标人(联合体成员)(2014年1月1日以后)承接过房屋建筑工程业绩(勘察、设计、施工)复印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13)设计负责人的医院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以上 5.2款(2)~(13)项要求的资料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自行增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单位地址、单位固定电话、传真机号码、联系人、联系人移动电话、电子邮箱地址、邮政编码)、目录和页码,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报名资料必须由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亲自持本人的单位介绍信原件及报名资料至现场签到,同时提交原件(企业资质证书除外)核对。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6日至2017年9月30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分至16: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详见一楼报名窗口屏幕)窗口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其他资料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10月24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40分至11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室(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交易活动安排)。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民营经济报》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丰顺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办公地点:丰顺县汤坑镇湖下开发区河东路123号
联系人: 林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科华街251号乐天创意园3栋4楼
联系人:佘小姐 电话:***-********-*** 传 真:***-********
日期:2017年9月26日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份,投标报名时提交一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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