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车辆监造(重新)招标公告

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车辆监造(重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C17078-1
开标时间:2017-10-26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中电科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ZC17078-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车辆监造项目(重新招标)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2〕3532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中电科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中电科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州市 。

2.2工程建设规模: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线路全长约30.629km,均为地下敷设,共设车站22座,其中有5座换乘车站,全线设竹岐停车场和下院车辆段。控制中心与1号线共址,设主变电站2座(南门兜站主变电站与1号线共用)及配套机电系统工程,南门兜站设置与1号线的联络线。

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车辆采用B2型电动客车,六辆编组4M2T,最高运行速度80km/h,DC1500V接触网供电,配车数31列(186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范围: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车辆(包括牵引系统)全过程监造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负责2号线所有车辆驻厂监造、出厂验收;(2)对车辆在福州2号线线路实验计划进行审核;(3)协助到段列车调试;(4)配合车辆与信号、通信系统调试工作;(5)配合车辆与各系统之间的联调联试;(6)参与列车预验收。

2.4监造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所有车辆监造内容完成。

2.5质量要求:监造的所有车辆合格率100%,最终成果达到优良。

2.6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500万元,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将否决其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改委或中国设备监理协会颁发的设备监理单位甲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含车辆工程甲级),且证书合格、有效;

(3)近五年,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国内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监造工作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分包合同、联合体为协办方的业绩不予承认);

(4)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或设备监理工程师证,并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所从事专业为轨道机车车辆相关专业。近5年,项目负责人应至少具有1项国内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监造项目项目负责人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文件或业主证明)。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专职于本项目,不得兼职。

(5)专业工程师要求:车辆专业、机械专业、电气专业和信号专业的工程师,应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近5年,应至少具有1项国内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监造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文件或业主证明)。

(6)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合格、有效;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资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①近5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5年。

②投标人及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业工程师的业绩,可为同一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9月 26 日至2017年 9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502单元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以下资料购买文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10月25日17:00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 月 26 日上午9时45分,提交地点为福州中电科轨道交通有限公司5楼开标室(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156号福州地铁指挥大厦西塔5楼开标室)。

7.2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需出示其本人身份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中电科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156号

电 话:****-********

联系人:谭工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502单元,邮编: 350002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魏先生、小祁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称:福州中电科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账 号:****************0903

开户银行:建行福州城南支行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ZC17078-1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按规定格式完整注明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监督部门:福州中电科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联系电话:****-********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156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车 轨道交通 福州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