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中铁大连地铁5号线集中采购物资(混凝土)招标采购
【物资】中铁大连地铁5号线集中采购物资(混凝土)招标采购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地铁五号线项目 商品砼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EC-DL-2017-003 1、招标条件********0">1.1 中铁大连地铁五号线工程项目已由国家发改委批准建设,由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与大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ppp模式合作建设,并成立中铁大连地铁五号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进行建设运营,由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各公司施工承建,项目建设资金来源由项目公司拨付。 1.2本次物资采购由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地铁五号线总承包管理部(以下简称总包部)作为招标人,物资采购供应服务单位为中铁物贸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分公司,总包部各标段施工单位受招标人委托与中标厂家签订买卖合同。目前,项目所需商品混凝土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6">2.项目概况********7">3.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 ********8">4.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4.2 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和运输能力: 4.2.1投标产品或同类商品砼生产历史在3年以上; 4.2.2商品砼年生产能力大于90万方; 4.2.3机组设备:2套180机组或相当以上的生产搅拌能力; 4.2.4运输车辆:自有30台以上混凝土运输车辆或外租罐车50台以上(外租罐车须所有人出具使用申明,申明2017年至2022年罐车使用权归属投标人,并注明车辆行驶证号码); 4.2.5混凝土输送泵车:自有4台以上混凝土汽车输送泵车。 4.3 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须提供近2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4.4 获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环评认证、实验检查认证等; 4.5 投标人必须提供市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近三年内出具的招标物资质量检测报告(2014至2016年每年至少各一份),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6 投标人生产地址至少距一个包件(项目)各施工地点的平均运距不大于30KM。 4.7 具有生产高性能商品混凝土C50以上商品混凝土的生产经验,近5年至少具备2个市级以上重点工程的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复印件)。 4.8 具有生产耐久性混凝土生产经验,生产经验不少于5万立方米或以上,并提供合同证明。 4.9 为加强混凝土质量的过程管控,保证混凝土成品质量,投标人同意水泥由招标方提供并在投标文件做出承诺;投标人中标后,外加剂等其它混凝土加工所需的原材料生产供应商须向招标人及中铁大连地铁五号线总承包管理部备案,经同意后方能使用。 4.10 拥有良好履约记录。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货商,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货商,不接受中国铁路总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不接受属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内的供货商。 4.11 满足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4.12 投标人不能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 4.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4.14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5.招标文件的获取********4">5.1注册:潜在投标人首先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即中铁鲁班商务网)进行供应商注册(客服热线4006-010-100),并通过审核。 5.2响应:经注册后,潜在投标人须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登录”---点击“采购信息”---在“采购名称”中点击招标项目---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输入密码、确认密码”,点击“提交”—“响应”。 特别提醒:此处设置的密码非常重要,投标人必须在开标的同时使用该密码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为其投标报价解锁。 5.3购买招标文件:上述5.1-5.2完成后,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下午17:00时前将投标申请表(附件2)、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汇款单扫描件发至招标联系人电子邮箱,请于2017年9月25日8:00时至2017年9月30日下午17:00时按5.4款要求,完成标书款的缴纳并到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详见附件1,售后不退。(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 http://www.crecgec.com/article-111-1.html) 5.4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不接受现金、信汇等方式,不接受个人汇款)至以下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 单位名称: 中铁物贸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分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沈阳中海支行 注: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应以传真(须加盖公司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和电子邮件(word可编辑文本,与传真盖章件内容一致)方式完成“澄清提问(如有)、澄清补遗确认(如有)”等工作。 招标人对本次招标的澄清、补遗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和上发布。 ********0">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10月20日上午8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20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中海国际901中铁物贸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分公司会议室,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届时参加。 ********2">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中铁鲁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截止时间同上,投标人应在开标后1小时内在鲁班平台解锁报价。 7. 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递交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复印件(与唱标专用投标函密封在一起)。投标保证金最迟请于2017年10月19日17时前汇入中铁物贸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分公司: 单位名称:中铁物贸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沈阳中海支行 银行账号:2105 0138 0041 0000 0042 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未按时或按规定金额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收。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不计息退还投标人。 7.2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7.3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附件1。 ********2">8.开标8.1时间:2017年10月20日10 时00分。 8.2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中海国际901中铁物贸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分公司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1">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网站和(http://www.chinabidding.com.********3">cn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10.1 招标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地铁五号线总承包管理部 联系人:尹海军 电话:18248385016 邮箱:34903645@qq.com 10.2 采购供应服务单位: 中铁物贸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分公司 联 系 人:马宁 电 话: 13840080660 邮 箱: 2426714@qq.com 开户单位:中铁物贸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沈阳中海支行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地铁五号线总承包管理部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1:附件1.docx 附件2:附件2.docx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