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鸡村综合减灾建设工程第三次招标公告
金鸡村综合减灾建设工程第三次招标公告
大邑县上安镇金鸡村综合减灾建设工程项目
第三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大邑县上安镇金鸡村综合减灾建设工程项目已由 上安镇人民政府 以 大上府发〔2017〕4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邑县上安镇金鸡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招标人为:大邑县上安镇金鸡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上安镇金鸡村
2.2、建设规模及内容:综合减灾信息示意、疏散导向标志、避难场所标志、自然灾害隐患点警示标志、指挥场所标识、物资储备标识、综合减灾宣传标识。
2.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工程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5、项目总投资:该项目最高控制价为9.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3.2、资质要求:具备相关广告设计制作资质。
3.3、其他要求:①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内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二个以上(含二个)(提供充分佐证资料);②投标人开标时应携带公司介绍信(包括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委托书、以及法人和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投标保证金复印件等相关资料盖鲜章)。
4.报名时间、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6日上网公布之时起至9月30日17:00,在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报名。
4.2、报名时,需先在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注册,持有效身份证并出具公司资质原件及(①营业执照、②税务登记证、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组织机构代码证、⑤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公司委托书(加盖公司印章);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到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科审核,通过后方可在交易网上报名。
5.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递交
5.1、招标文件获取:请在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投标者须在10月10日上午9:30前将密封的标书交到上安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邑县上安镇金鸡村村民委员会
授权委托招标人:大邑县上安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所
地 址:大邑县上安镇上安东路88号
邮 编:611330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大邑县上安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所
2017年9月26日
标签: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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